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千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7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1月10日(星期五)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1月10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11 月 10 日的 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 2023 年 11 月 10 日 上午 9:15 至当日下午 3:00。 2、 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中关村软件园27号院千方大 厦B座1层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夏曙东先生。 6、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 会议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人,代表公司股份 353,736,9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5283%。 (2)网络投票股东参与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 统进行认证,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 票的股东共51人,代表公司股份263,659,6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7916%。 合计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58人,代表 公司股份 617,396,6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3199%,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简称“中小股东”)共54人,代表公司股份49,100,602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27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 或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投票表决方式审议 通过了 如下决议: 1.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的议 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夏曙东先生、吴司韵女士、尹建平先生、陈铨先生、 张鹏国先生、夏曙锋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 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不设职工代表董事,其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 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具体表决情况及表决结果如下: 1.1 《选举夏曙东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票 393,899,9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63.800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 48,597,70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758%。 此议案获得通过,夏曙东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 《选举吴司韵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票 1,732,021,5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0.536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 48,756,10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984%。 此议案获得通过,吴司韵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 《选举尹建平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票 394,058,33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63.825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 48,756,11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984%。 此议案获得通过,尹建平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 《选举陈铨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票 394,058,3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63.825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 48,756,10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984%。 此议案获得通过,陈铨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5 《选举张鹏国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票 394,058,33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63.825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 48,756,11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984%。 此议案获得通过,张鹏国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6 《选举夏曙锋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票 394,058,3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63.825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 48,756,10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984%。 此议案获得通过,夏曙锋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史薇女士、慕丽娜女士、王新英女士当选为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生效。 当选的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具体表决情况及表决结果如下: 2.1 《选举史薇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票 617,065,49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46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 48,769,40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255%。 此议案获得通过,史薇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2 《选举慕丽娜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票 617,065,49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46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 48,769,40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255%。 此议案获得通过,慕丽娜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3 《选举王新英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票 617,065,49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46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 48,769,40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255%。 此议案获得通过,王新英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 代表监事 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孙大勇先生、孙霖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 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黄华女士共同组成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不 超过公 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具体表决情况及表决结果如下: 3.1 《选举孙大勇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票 617,334,79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 49,038,70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39%。 此议案获得通过,孙大勇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2 《选举孙霖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票 616,909,99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21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 48,613,90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088%。 此议案获得通过,孙霖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4. 审议通过《关于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票 617,248,18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759%;反对票 148,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1%;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 48,952,10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76%;反对票 148,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24%;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于进进律师、祝悦律师现场见证,并 出具了《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 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千方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