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金信诺:关于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2023-12-22  

证券代码:300252          证券简称:金信诺              公告编号:2023-135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
经 2022 年 5 月 2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22 年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2022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 2022 年 6 月 6 日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1 日、2022 年 6 月 6 日在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鉴于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六个月后届满,根据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
定,现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续存期届满的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1、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22 年第四次会议、第四届
监事会 2022 年第二次会议,并于 2022 年 6 月 6 日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2 年 5 月 21 日 、 2022 年 6 月 6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金信诺 A 股普
通股股票。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3 日以 7.14 元/股的价格非交易过户至“深圳金信
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过户股份数
量占公司总股本的 0.17%。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完成非交
易过户暨回购股份处理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8)。
    3、根据公司《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24 个月,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并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为 12 个月,自本
次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 12 个月后一次性解锁。
    4、鉴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于 2023 年 6 月 23 日届满,根据中国证监
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6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
公告》(公告编号:2023-078)。
    5、2023 年 11 月 30 日,公司披露《关于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股份出
售完毕的公告》,锁定期届满后,管理委员会授权人员出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
持 100 万股股份,出售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0.15%,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股份已全部
出售完毕。
    二、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的相关安排
    截至目前,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票已全部出售完毕,公司已开
展持有人权益分配及清算工作。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间、变更、终止
    1、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24 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公司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
起计算。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2)若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标的股票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
划份额持有人,且按规定清算、分配完毕的,经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并经董事
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 1 个月,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
出售或过户至本计划份额持有人,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
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4)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
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本计划份额持有人时,
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
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2、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
    存续期延长等事项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3、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
    (2)若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标的股票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本计划份额持
有人,且按规定清算、分配完毕的,经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并经董事会审议通
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前 1 个月,或因公司股票停牌、窗口期
较短等情形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标的股票无法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出
售或过户至本计划份额持有人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
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延长期
届满后本持股计划自行终止。
    四、其他
    公司将持续关注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