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盛天网络: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12-25  

  证券代码:300494           证券简称:盛天网络        公告编号:2023-063

              湖北盛天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网络投票
    3.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2 月 25 日
    (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12 月 25 日(星期一)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25 日上
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25 日上午
9:15-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武汉市光谷金融港 B7 栋 9 楼公司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赖春临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 9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
股份数为 125,225,86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5.5689%。
    2.出席现场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共 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20,067,569 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 24.5157%。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5,158,3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0532%。
    4.公司董事:赖春临、王俊芳、刘世智、田玲、梅佑轩
    公司监事:郭敏、吴宝芹、邹学嫚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邝耀华、陈自力、龚龙、严柯
    5.计票人:王俊芳 监票人:郭敏
    6.湖北好律律师事务所涂娴、张典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5,166,36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525%;反对 59,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47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218,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7.3884%;反对 59,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11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2.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5,166,36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525%;反对 59,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47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218,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7.3884%;反对 59,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11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3.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5,166,36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525%;反对 59,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47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218,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7.3884%;反对 59,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11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4.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3,148,76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8.3413%;反对 2,077,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658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01,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8.8311%;反对 2,077,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168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5.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5,166,36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525%;反对 59,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47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218,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7.3884%;反对 59,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11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北好律律师事务所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
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资格均符合《公司
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
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 《湖北盛天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北盛天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