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杰微纤: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23-12-12
证券代码:300819 证券简称:聚杰微纤 公告编号:2023-063
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最新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
需对《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的
相关条款进行修改。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
修订前 修订后 修订内容
第五十五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 第五十五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
括以下内容: 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
期限; 期限;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
案; 案;
...... ...... 删除
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当 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当
充分、完整披露所有提案的全部 充分、完整披露所有提案的全部
具体内容。拟讨论的事项需要独 具体内容。
立董事发表意见的,发布股东大
会通知或补充通知时将同时披露
独立董事的意见及理由。
第六十九条 在年度股东大会上, 第六十九条 在年度股东大会上,
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就其过去 1 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就其过去 1
年的工作向股东大会作出报告。 年的工作向股东大会作出报告。
修改
每 名独 立董 事也应 作出 述职 报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应
告。 当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大会通
知时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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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四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 第一百零四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
在公司 担任 除董 事外 的其他职 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
务,并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不 务,并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
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
断的关系的董事。公司董事会成 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 修改
员中应当包括至少 1/3 独立董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
事,其中至少包括 1 名会计专业 事。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
人士。 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
少包括 1 名会计专业人士。
第一百零五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 第一百零五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
及全体 股东 负有 诚信 与勤勉义 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
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 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
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 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
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受到 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受到
侵害。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 侵害。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
修改
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 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
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 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
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独立 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独立
董事原则上最多在 5 家上市公司 董事原则上最多在 3 家境内上市
兼任独立董事,并确保有足够的 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并应当确保
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 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
的职责。 独立董事的职责。
第一百零七条 独立董事履行下
列职责:
(一)参与董事会决策并对所议
事项发表明确意见;
(二)对本章程第一百零九条、
第一百三十七条、第一百三十八
条和第一百三十九条所列公司
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
新增
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促使
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三)对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专
业、客观的建议,促进提升董事
会决策水平;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
监会规定和本公司章程规定的
其他职责。
第一百零八条 独立董事行使下
列特别职权: 新增
(一)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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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
核查;
(二)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
东大会;
(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四)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
权利;
(五)对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
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六)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
监会规定和本公司章程规定的
其他职权。
独立董事行使前款第一项至第
三项所列职权的,应当经全体独
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独立董事行使第一款所列职权
的,公司应当及时披露。上述职
权不能正常行使的,公司应当披
露具体情况和理由。
第一百零七条 独立董事除应当 第一百零九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
具有《公司法》和其他法律、法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规赋予董事的职权外,公司还应 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当赋予独立董事以下特别职权: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一)重大关联交易(包括公司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
拟与关联自然人达成的交易金额 免承诺的方案;
在 3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及拟 (三)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
与关联法人达成的总额高于 300 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万元且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
产值的 0.5%的关联交易)应由 监会规定和本公司章程规定的
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 其他事项。
论(如适用);独立董事作出判
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 修改
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
依据;
(二)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
会计师事务所;
(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
东大会;
(四)提议召开董事会;
(五)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
咨询机构;
(六)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
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七)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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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行使上述职权应当取得
全体独立董事 1/2 以上同意。如
果上述提议未被采纳或上述职权
不能正常行使,公司应当将有关
情况予以披露。
第一百零八条 独立董事应当对
以下事项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发
表独立意见:
废除
(一)提名、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
第一百一十条 公司应当定期或
者不定期召开全部由独立董事
参加的会议(简称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本章程第一百零八条第一
款第一项至第三项、第一百零九 新增
条所列事项,应当经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以根据需
要研究讨论公司其他事项。
第一百三十三条 经股东大会的 第一百三十五条 经股东大会的
批准,董事会设立战略、审计、 批准,董事会设立战略、审计、
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 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
专门委员会全部由董事组成,其 专门委员会全部由董事组成,其
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 中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
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 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审
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 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
修改
中至少应有 1 名独立董事是会计 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
专业人士。 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中至
少应有 1 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
人士且担任召集人。
专门委员会任期与公司董事会
任期一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
起三年。
第一百三十五条 审计委员会的 第一百三十七条 审计委员会负
主要工作是负责内、外部审计的 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沟通和评价,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
的审阅,重大决策事项监督和检 内部控制,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
修改
查工作,对董事会负责。 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
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
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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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报告;
(二)聘用或者解聘承办公司审
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三)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总
监;
(四)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
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
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五)法律法规、本所有关规定
以及本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
项。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
次会议,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
时,或者召集人认为有必要时,
可以召开临时会议。审计委员会
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
席方可举行。
第一百三十六条 提名委员会的 第一百三十八条 提名委员会拟
主要工作是对公司章程所规定的 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
具有提名权的提名人所提名的董 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 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
行选择和建议,向董事会报告, 审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
对董事会负责。 出建议: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
修改
员;
(三)法律法规、本所有关规定
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未采
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
事会决议中记载提名委员会的
意见以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
进行披露。
第一百三十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 第一百三十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 的 主要 工 作是 拟定 公司董 员会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
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
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 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高级
定、审查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 管理人员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
他 高级管 理人员 薪酬 政策与方 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修改
案。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
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
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
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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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
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法规、本所有关规定
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
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
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以及未采
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利润分配 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司利润分配
方案的审议程序、实施及利润分 方案的审议程序、实施及利润分
配政策调整 配政策调整
(一)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 (一)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
程序 程序
...... ......
3、公司董事会制定具体的利润 3、公司董事会制定具体的利润分
分配预案时,应遵守法律、法规 配预案时,应遵守法律、法规和
和本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本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
利润分配预案中应当对留存的当 润分配预案中应当对留存的当年
年未分配利润的使用计划安排或 未分配利润的使用计划安排或原
原则进行说明,独立董事应当就 则进行说明。
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发表独立 ......
意见。 (二)......
......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方案,必须由
删除
(二)...... 董事会作出专题讨论,详细论证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方案,必须由 说明理由;董事会在审议调整利
董事会作出专题讨论,详细论证 润分配政策时,须经全体董事过
说明理由,并由独立董事发表明 半数表决同意,且经全体独立董
确意见;董事会在审议调整利润 事表决同意。监事会在审议利润
分配政策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 分配政策调整时,须经全体监事
数表决同意,且经全体独立董事 过半数以上表决同意。股东大会
表决同意。监事会在审议利润分 在审议利润分配政策时,须经出
配政策调整时,须经全体监事过 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半数以上表决同意。股东大会在 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股东大
审议利润分配政策时,须经出席 会在表决时,应向股东提供网络
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 投票方式。
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股东大会
在表决时,应向股东提供网络投
票方式。
第一百七十四条 对公司利润分 第一百七十六条 对公司利润分
配政策的其他保障措施 配政策的其他保障措施
(一)公司当年盈利,但公司董 (一)公司当年盈利,但公司董 删除
事会未作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或 事会未作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或
利润分配预案中的现金分红比例 利润分配预案中的现金分红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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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于“第一百七十一条(二)” 低于“第一百七十三条(二)”
中规定的比例的,经独立董事认 中规定的比例的,经监事会发表
可后方能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 意见,并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原因
董事及监事会应发表意见,并在 及未用于分配的资金用途和使用
年度报告中披露原因及未用于分 计划。股东大会审议时应提供网
配的资金用途和使用计划。股东 络投票系统进行表决,并经出席
大会审议时应提供网络投票系统 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
进行表决,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 上通过。
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
......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保持不变,条款编号顺延。
特此公告。
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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