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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正虹科技: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万平)2024-04-09  

                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尽职尽责,谨慎、认真、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现将
本人 2023 年的工作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万平,会计学硕士,教授。现任湖南女子学院教授,兼任湖

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湖南航天环宇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恒

康大药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1 月至今任湖南正虹科技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

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3 年履职情况
    1、出席会议及投票情况
    2023 年,本着勤勉尽职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
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议会议资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
合理的建议,为促进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2023 年,公司共召开了 9 次董事会会议、3 次股东大会。本人对
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这些议案均未损害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
          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独立董     本报告期应参加   现场出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事姓名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加会议次数       席次数     次数     自出席会议

  万平            9             3             6              0          0          否

          2、发表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在对公司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进行
          认真的了解、查验和研究的基础上,依据本人的专业能力和经验发表
          了客观、公正、独立的意见。报告期内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以下议案
          发表了意见:


                                                                                                 意
                                                                                                 见
   时间            董事会届次                                    具体事项
                                                                                                 类
                                                                                                 型
                                    一、关于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意见
2023 年 2 月 8 第九届 董事会第三 次 二、关于追认关联交易及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同
日             会议                 意见                                                         意



                                  一、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意见
2023 年 2 月 第九届 董事会第四 次                                                        同
                                  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
17 日        会议                                                                        意
                                  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意见

                                      一、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意见
                                      二、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更新稿)的
                                      意见
                                      三、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意见
2023 年 3 月 第九届 董事会第五 次                                                                同
28 日        会议                 四、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         意

                                      行性分析报告的意见

                                      五、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
                                  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意见

                                  六、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更新稿)的意见
2023 年 3 月 第九届 董事会第六 次                                                            同
                                  一、关于处置固定资产(房产)的意见
31 日        会议                                                                            意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对外担保情况
                                  的意见
                                  二、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2023 年 4 月 第九届 董事会第七 次 三、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议案的意见                   同
28 日        会议                 四、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意见                   意
                                  五、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意见
                                  六、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意见
                                  七、关于 2023 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意见
             第九届 董事会第九 次
2023 年 8 月                      二、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对外担保情况     同
             会议
21 日                             的意见                                                     意


       三、2023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3 年度任职期内,本人通过审阅资料、参加会议、听取汇报

       及现场考察等方式,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

       制的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并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对

       外投资等事项进行了重点监督。同时,全面深入了解公司规范运作等

       情况,关注公司发展。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

       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关键审计事项及审计风险等进行充分的探讨和

       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积极参加公司的董事会会议,对提

       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进行认真的审阅,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及

       人员进行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
的发表意见和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重点关注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定期报告的审计过程,事前、事中、事后
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协调工作,督促审计机构按照年报审计计划出具

审计报告,并积极督查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为公

司的规范运作献言献策,推动董事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完整科

学的规范制度及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有力地保障了公司长远健康发

展。

       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

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业务发展和投资

项目的进度等相关事项,充分关注公司财务运作、资金往来等情况,

并积极了解行业发展及公司经营动态,努力提高公司规范运作和科学

决策水平。

       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对公司的定期报告及其他事项认真

审核,提出客观、公正的意见和建议,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交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

确、及时、完整、公平。

六、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现场出席或视频参加董事会及其委员会、股

东大会,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此外,

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的机会及其他工作时间,通过

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并参观生产环境,对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财务状

况等情况进行沟通了解,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

七、自身培训学习情况

       本人积极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发布的有关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积极参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各种方式组织的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和履职能力,为公
司的科学决策、经营方向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建议,切实维护社会

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八、其他事项

    本人在 2023 年度任职期内,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无提议召开董事会议或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独立董事:万平

                                            2024 年 4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