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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振华科技: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4-04-27  

证券代码:000733           证券简称:振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7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 年度内部控
制自我评价报告》。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报告内
容如下: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证监会、财政
部《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21 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的一般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
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现将公司 2023 年
度有关内部控制情况报告如下: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
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
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领导、组织企业内

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
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
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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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
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

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
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
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

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
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

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重大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在董事会统一领导下,内部控制领导小组全面

负责,内部控制检查小组具体组织实施。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
原则,内部控制检查小组认真落实内控评价相关工作,于全面开展年度内
控评价工作前,下发内部控制评价要求及工作流程,以“本部+企业”形
式组织开展内控评价业务培训;内部控制检查小组制定年度内控评价工作
方案,明确工作要求、评价范围、内容和目标,通过优化内控评价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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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统一评价工作底稿,确保按照规定内容和时间进度完成年度内控评价工作。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在确定内部控制评价范围时,按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
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企业范围

    公司对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所有企业均进行了内控评价,主要包
括公司本部及所属子企业。中国振华(集团)新云电子元器件有限责任公
司对所属的 2 户子企业均进行了内控自我评价。

    2.业务范围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及《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要求,
在全面评价的基础上,按照重要性原则,本报告期确定了组织架构、人力
资源、销售业务、采购业务、资金活动、资产管理 6 项业务作为评价重点;
重点关注价格管理风险、工程项目管理风险、生产安全风险、质量风险、
资金安全风险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
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本报告期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内部控制进行了

审计,并出具了内控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4〕第 14-00180 号),报告
认为:“振华科技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
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根据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的要求,依据公司内部控制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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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范体系及公司《制度汇编》和《内部控制手册》,围绕公司年度工作目标
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
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等因素,
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

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
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项目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错报≥利润总额 5% 利润总额 3%或 0.6 亿元≤错报<利润 错报<利润总额 3%
利润总额潜在错报
                     或 1 亿元         总额 5%或 1 亿元                   或 0.6 亿元
                     错报≥资产总额 1% 资产总额 0.5%或 2.5 亿元≤错报<资 错报<资产总额 0.5%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
                     或 5 亿元         产总额 1%或 5 亿元                 或 2.5 亿元
                     错报≥经营收入总额 经营收入 0.5%或 0.75 亿元≤错报< 错报<经营收入 0.5%
经营收入潜在错报
                     1%或 1.5 亿元      经营收入总额 1%或 1.5 亿元        或 0.75 亿元
                     错报≥所有者权益总 所有者权益总额 0.5%或 1 亿元≤错报 错报<所有者权益总
所有者权益潜在错报
                     额 1%或 2 亿元     <所有者权益总额 1%或 2 亿元       额 0.5%或 1 亿元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
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重大缺陷。

     ①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②主要财务人员任职资格或胜任能力明显不足;
     ③企业更正已公布或已上报的财务报告;

     ④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
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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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⑤企业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

财务报告中虽然未达到和超过重要性水平,仍应引起管理层重视的错报。
     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项目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500 万元(含 500 万元)    10 万元(含 10 万元)
 直接财产损失      1000 万元及以上
                                              ~1000 万元               ~500 万元

                对公司造成较大影响并以 受到国家政府部门处罚但未 受到省级(含省级)以下政府
 重大负面影响
                公告形式对外披露       造成重大负面影响         处罚但未造成负面影响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出现以下情形的,认定为重大缺陷:

     ①缺乏民主决策程序,如缺乏“三重一大”决策程序;
     ②决策程序不科学,如决策失误导致并购不成功、损失很大;
     ③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如环境污染、不按规定进行信息上报或披露
等;
     ④主要媒体负面新闻一年出现两次以上;
     ⑤内部控制评价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⑥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失效;
     其他情形按影响程度分别确定为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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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
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3.内部控制缺陷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按要求开展本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公司总部及各企
业均对内控制度适应性和有效性分别进行自查自评和重点检查。
    本报告期内控评价除组织架构、人力资源、销售业务、采购业务、资

金活动、资产管理 6 项业务重点外,对担保业务、全面预算、内部信息传
递、信息系统等业务也进行了评价。通过评价发现存在一般缺陷 139 项,
其中设计缺陷 74 项、执行缺陷 65 项。经本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公司内部
控制整体运行有效。
    4.内部控制的整改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已经完成缺陷整改 22 项,整改进行中 117 项,已按

时间节点明确了整改措施,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整改情况进行督促,跟踪落
实。
    2023 年公司对 2022 年度内控自我评价中发现的缺陷已全部进行了整

改,整改率为 100%。经过整改,公司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内部控制。通
过不断完善内控制度及内部审计监督,有效控制或规避了可能出现的风险。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截至本报告日,公司没有发现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
    2023 年,公司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积极落实战略部署,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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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强化风险防控,加强重点领域管控制度和流程建设,运用信息化手段,
不断促进企业在经营管理、财务管理、项目管理等方面提升,企业经营稳

步发展。2024 年,公司将继续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紧扣“十四五”发
展规划,全面深化改革、团结奋斗、开拓创新,持之以恒推动高质量发展
不断取得新成效!

    特此公告。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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