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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展健康: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王新安)2024-04-12  

                                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王新安


         作为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德展健康”)的独立董
 事,2023 年,本人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认真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依托专业知识为公司经营决策和
 规范运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积极维护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于 1964 年 5 月生,研究生学历,法律硕士。2008 年 5 月至今任北京市
 中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曾任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独山子天利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德展健康独立董事、
 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
 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
 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3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3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及部分股东大会,本着勤
 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
 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
独立董
          本年应参加    现场方式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东大会
  事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参加会议         次数

王新安        14           1            13          0       0          否            1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3 年,本人作为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出席会
议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类别    职务       应参加会议次数   参加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审计委员会      委员             7             7               0
  提名委员会      委员             4              4              0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对公司审计工作进行监
督检查;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
进行监督;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了解公司 2022-2023 年度
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发挥审计委员会委员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就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常务副总
经理、副总经理和首席科学家等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增补的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候选人的简历及相关资料进行了审查,发表了相关审核意见。
    (四)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会同其他独立董事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情况,对公司
信息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公平。认真审核各类材料,如有疑问主动向公司询问、了解具体情况,并在董事
会上充分发表了独立意见。不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以增强对
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3 年,本人不定期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
认真履行相关职责,积极开展对年度审计工作、内部控制建设、内审工作等的监
督检查,确保公司内审和年审工作落到实处,维护好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六)现场考察工作情况
    2023 年度,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
形式,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业务发展等相
关事项,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经营决策和规范运作提出专业性
判断和建设性意见,与公司管理层保持良好沟通。全年通过参加现场会及现场调
研等方式,共计现场工作 4 天。同时,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我们的沟通交流,
积极主动汇报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征求我们的专业意见,对
我们提出的建议能够及时落实,为我们的履职提供了必要的配合和支持。
    (七)公司配合工作的情况
    公司董事长、联席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
与我们保持了定期的沟通,使我们能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并获取了作出
独立判断的大量资料。同时,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精心组织准备会议
材料,并及时准确传递,为我们的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了我们
的工作。
    (八)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无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3 年,作为独立董事,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有关规定,
对公司关联交易等重要事项予以重点关注,结果汇总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董事会针对收购公司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不存在收购上市公司的情形。
    (四)定期报告中财务信息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证监会及交易所有关规定,编制了相关报告并在履
行内部审议程序后进行了披露。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反映了公司经营情况,
内部控制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情况,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设
置完整、科学,内控体系完备有效,且得以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
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
    (五)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由于公司原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 7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进
一步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整体审计工作的需要,
公司新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
告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
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能够独立对
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根据有关要求,严格履
行选聘程序,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情况合法合规。
    (六)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情况。
    (七)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除会计准则变更以外原因所作出的会计政策、会计估
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由于公司原董事长辞职以及为加强经营管理团队需要,公司增补
了一名董事并聘任了 4 名高级管理人员。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就原董事长辞职、
增补董事以及聘任高管事项发表了明确独立意见。原董事长辞职原因与实际情况
一致,公司增补董事及聘任高管事项,选聘和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候选人均具有足够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所聘任
职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况,任职资格合法。
    (九)股权激励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业绩考核目标实现情况,对 2020 年推出了第一期股权
激励计划最后一个考核期股份进行了回购。回购事项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程序
合法合规,回购注销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
利益的情形。回购事项已经股东审议通过并按决议要求进行了回购注销。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 年度,本人基于独立、客观、公正、谨慎的立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职
责,审慎、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并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在保证公司规范运
作、健全法人治理结构、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2024 年,本人将持续加强学习,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建议,
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
    最后,感谢公司在 2023 年对本人工作开展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
   独立董事王新安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