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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石化机械: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2-29  

证券代码:000852          证券简称:石化机械          公告编号:2024-015



                      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2月28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2月28日的交易
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2月28日上午
9:15至2024年2月28日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77号金融港A2座

12层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峻乔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 席会议 的股东 及股东授 权委托 代表人数 共计 23 人 ,代表 股份数 量
532,414,82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5.7113%。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3 人,代表股份数量 456,758,7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7.7947%。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会议的股东 20 人,代表股份数量 75,656,126 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 7.916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22 人,代表股份 75,658,526 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 7.9168%。

    2、公司董事和监事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3、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刘旸律师、彭晨怀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审议并
通过了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中已列明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
下:

    议案 1.00    关于公司与中国石化财务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续签《金融服务
协议》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
致行动人中国石化集团资本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石化集团资本有限公司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总表决情况:同意 75,657,72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9%;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800 股,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5,657,72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9%;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弃权 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1%。
    议案表决通过。


    议案 2.00     关于公司与中国石化盛骏国际投资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
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
致行动人中国石化集团资本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石化集团资本有限公司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总表决情况:同意 75,657,72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9%;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800 股,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5,657,72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9%;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弃权 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1%。

    议案表决通过。


    议案 3.00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在关联财务公司存、贷款等关联交易预计的
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
致行动人中国石化集团资本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石化集团资本有限公司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总表决情况:同意 75,657,72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9%;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800 股,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5,657,72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9%;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弃权 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1%。
    议案表决通过。


    议案 4.00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32,414,02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8%;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800 股,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5,657,72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9%;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弃权 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1%。
    议案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刘旸、彭晨怀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以及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

见书。


    特此公告。



                                             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2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