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通富微电: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04-13  

                       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8 次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1.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3 年 1 月 3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
理业务的议案》。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3 年 2 月 17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参与投资设立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
《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2年度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
告》《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公
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2025 年度)的议案》。
    4.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3年4月12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议案》。
    5.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
了:《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6.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 2023 年 5 月 30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
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7.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 2023 年 8 月 29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
了:《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 2023 年 1-6 月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8.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24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
过了: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 2023 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监督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从切实保
护中小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募集资金的存放与
使用情况等事项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有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了历
次董事会,对会议的召集、召开、决策程序以及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公司
依法运作,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规定。公司严
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
范运作,已初步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能履行诚信、勤勉义务,没有发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
的行为,也没有发现公司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履行财务检查职能,对公司财务制度执行情况、经营活
动情况等进行检查监督,通过对公司年度、2023 年第一季度、2023 年半年度和 2023
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等进行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遵守《会计
法》等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财务管理规范有序,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定
期财务报告真实、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重大遗漏和虚
假记载。
    (三)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交易事项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且不影响公
司运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四)对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
内控制度,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和运行的情况。
    (五)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的核查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
定,没有违规或违反操作程序的事项发生。


    2024 年,公司监事会成员将持续加强自身学习,强化监督管理职能,进一步增
强风险防范意识,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完善,切实维护公司、员工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
                                            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4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