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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华能源: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1-11  

证券代码:002221                 证券简称:东华能源                    公告编号:2024-001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东华能源”)第六届董事会第三
十四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以通讯方式或者直接送达方式送达了全
体董事。本次董事会于 2024 年 1 月 1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
开,应到董事 7 人,实际到会 7 人。会议由董事长周一峰女士主持,达到法定人
数,公司监事与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相关法规,经审议表决通过以下议
案:
     一、《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业务的需要,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东华能源(张
家港)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港新材料”)、东华能源(宁波)新材
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新材料”)拟向相关合作银行申请共计不超过 33.42
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上述额度在获得有关银行审批后生效。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人民币)

            公司                                   现授信                  授信
序号                         金融机构                           项目               授信期限
            名称                                   敞口额度                方式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自银行批准
 1        东华能源                                    4       综合授信     信用
                           司张家港分行                                           之日起一年
                                                                                  自银行批准
                                                     5.4      综合授信     担保
                                                                                  之日起一年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自银行批准
           张家港          司张家港分行                       项目融资
 2                                                  8.14                   担保   之日起十五
           新材料                                             专项额度
                                                                                      年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                                     自银行批准
                                                      2       综合授信     担保
                               州分行                                             之日起一年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自银行批准
 3       宁波新材料                                 6.17      综合授信     担保
                             司宁波分行                                           之日起一年


                                           1 / 3
                                                      项目融资          自银行批准
                                              4.71               担保
                                                      专项额度          之日起十年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                                自银行批准
                                               1      综合授信   担保
                          波分行                                        之日起一年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                                自银行批准
                                               2      综合授信   担保
                          波分行                                        之日起一年
         合计                                 33.42

    截止本次董事会决议生效日,除上述新增综合授信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
董事会决议通过、尚在有效期的各类综合授信额度为 288.6 亿元,其中:东华能
源 67.32 亿元,控股子公司 221.28 亿元。已实际使用额度 235.04 亿元,其中:
东华能源 53.16 亿元,控股子公司 181.88 亿元(不含本次董事会审议的额度)。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议案通过。
    二、《关于给予东华能源(张家港)新材料有限公司银行授信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董事会经审议同意:为子公司东华能源(张家
港)新材料有限公司向有关银行申请的 15.54 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
保期限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已经审议通过《关于给予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
担保额度及授权董事会批准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在本年度担保额度(外币按照
同期汇率折算)及有效期内,根据银行授信审批情况,批准对子公司提供担保。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生效。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的
《关于给予子公司银行授信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议案通过。
    三、《关于给予东华能源(宁波)新材料有限公司银行授信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董事会经审议同意:为子公司东华能源(宁波)
新材料有限公司向有关银行申请的 13.88 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期
限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已经审议通过《关于给予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
担保额度及授权董事会批准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在本年度担保额度(外币按照
同期汇率折算)及有效期内,根据银行授信审批情况,批准对子公司提供担保。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生效。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的
                                      2 / 3
《关于给予子公司银行授信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议案通过。
    四、《关于给予广西天盛港务有限公司银行授信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董事会审议同意:为子公司广西天盛港务有限
公司向有关银行申请的 0.9 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以实际签订
的担保合同为准。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已经审议通过《关于给予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
担保额度及授权董事会批准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在本年度担保额度(外币按照
同期汇率折算)及有效期内,根据银行授信审批情况,批准对子公司提供担保。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生效。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的
《关于给予子公司银行授信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议案通过。
    特此公告。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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