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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山铝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2024-04-09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 2023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
所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资质条件

    (一)公司信息
    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1 月 6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 166 号长江产业大
厦 17-18 楼
    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2022
年业务收入总额为 213,165.06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181,343.80 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 57,267.54 万元。2022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195 家,
上市公司审计收费 24,541.58 万元,涉及的主要行业有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
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
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公司同行业上
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101 家。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为 216 位,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1244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720 人。
    (二)项目信息
    中审众环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
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
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专业资质。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杨旭,2008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5 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3 年开始为
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 3 年签署 5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复核 2 家上市公司
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艳林,2018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 年起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5 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19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近 3 年签署 3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复核 3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高云川,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
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为高云川,2004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 年起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3 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最近 3 年复核 2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 家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三)执业记录
    中审众环最近 3 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近 3 年
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2 次、最近 3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3 次;
31 名从业执业人员最近 3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5 人次,
行政管理措施 28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
    项目合伙人杨旭、签字注册会计师刘艳林、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高云川近
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况,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
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的情况,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
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2、质量管理水平

    (一)项目技术咨询
    近一年审计过程中,中审众环天山铝业项目组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
中审众环专业技术部及时咨询,按时解决了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二)意见分歧解决
   中审众环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
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咨询专业技
术部负责人。专业意见分歧的解决记录于相关底稿。审计业务复核核对表中需
记录审计项目组就其已知悉的专业意见分歧已经解决的结论。在专业意见分歧
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
   近一年审计过程中,中审众环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
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三)项目质量复核
   近一年审计过程中,中审众环实施了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
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以及独立项目质量复核。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主要包括由
经验丰富的审计小组成员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所有工作底稿执行详细复核,以
及项目合伙人执行第二层次复核。详细复核和第二层次复核的重点为所开展审
计工作的充分性、财务报表的公允列报以及审计报告的适当性。独立项目质量
复核人员为不直接参与项目且不在项目中承担签字责任的合伙人或其他类似职
位的人员,且具备适当的胜任能力、充足的时间和权威性,遵守相关职业道德
要求,并在实施项目质量复核时保持独立、客观、公正。
   (四)项目质量检查
   中审众环内部执业质量检查包括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定期检查是指对
已完成的业务进行周期性的抽选检查。不定期检查是指根据事务所质量管理的
需要,有针对性地选取某些项目或人员进行专项检查。
   中审众环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的测试;对
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
人进行独立性测试;其他监控活动,例如,对正在执行中的项目实施审计质量
复核检查,确保项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
地执行审计程序。
   近一年审计过程中,中审众环没有在项目质量检查方面发现重大问题。
   (五)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中审众环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在会计师
事务所的风险评估程序、治理和领导层、相关职业道德要求、客户关系和具体
业务的接受与保持、业务执行、资源、信息与沟通、监控和整改程序等八个组
成要素方面都制定了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了中审
众环完整、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基于该质量管理体系,中审众环在近一年审
计过程中没有识别出质量管理缺陷。
    综上,近一年审计过程中,中审众环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
了有效执行。

    二、2023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
规范,中审众环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
来情况、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
并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

    经审计,中审众环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
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审众环出具
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审众环就会计师
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
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
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3 年 3 月 17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
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独
立董事发表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2023 年 4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
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
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
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3 年
3 月 17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3 年 12 月 25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签
字会计师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3 年度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审计程序、关键审
计事项等相关内容进行了沟通。
    3、2024 年 3 月 29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签字
会计师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3 年度营业收入、对外担保、关联交易、资产收购
等关键审计事项进行了沟通。
    4、2024 年 4 月 8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确定 2023 年度审计费用及聘任 2024 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等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
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
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
进行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
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众环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
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
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3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
清晰、及时。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4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