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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领益智造: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4-01-18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           公告编号:2024-001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12 月 7 日和
2023 年 12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 2023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担保事项的议案》。为保证公
司及其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2024 年度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为公司及
子公司的融资或其他履约义务提供担保,预计担保总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3,500,000 万元。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公司对子公
司、以及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进行调配,亦可对新成立的子公司分配担保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
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担保事项的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领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领益科技”)与中国民生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签订了《最高额质押合同》,为
子公司领胜城(香港)有限公司(“领胜城香港”)与民生银行签订的《综合授
信合同》所形成的债务提供最高额合计不超过 20,000 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
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担保后被担保公司担保额度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1/3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被担保方本次使
      公司类别                                          被担保方
                            的担保额度                                       用的担保额度
资产负债率>70%的控股
                                2,000,000         领胜城(香港)有限公司         20,000.00
  子公司(含公司)
        合计                    2,000,000                   -                    20,000.00
      被担保人领胜城香港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其经营、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

      三、《最高额质押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领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乙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1、主合同及主债权最高限额
      质权人与主合同债务领胜城(香港)有限公司签订的《综合授信合同》,该
  合同及其修改、变更、补充协议与该合同项下发生的具体业务合同、用款申请书
  及借款凭证等债权凭证或电子数据共同构成本合同的主合同。保证人所担保的最
  高债权额为《综合授信合同》项下最高债权本金额人民币(大写)贰亿元及主债
  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之和。
      2、被担保的主债权的发生期间
      2024 年 1 月 16 日至 2025 年 1 月 16 日(皆含本日)。
      3、质押担保的范围
      质押担保范围包括为本合同约定的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及其利息、罚息、
  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质押财
  产的保管费用、处分质押财产的费用、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
  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拍卖费、送达费、公告费、提存费、律师费、差旅费、
  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合理费用)。
      上述范围中除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外的所有款项和费用等,统称为“主债
  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不计入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最高限额。
  上述范围中的最高债权本金、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均计入甲方承担担保
  责任的范围。
      4、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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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 712,342.98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
期(2022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的 41.50%。其中,
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 634,183.65 万元,合并报表范围
内的子公司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 7,116.80 万元,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对
母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 69,048.00 万元,对参股子公司无担保余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也无涉及诉讼的对
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最高额质押合同》。

    特此公告。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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