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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吉宏股份: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4-03-30  

证券代码:002803          证券简称:吉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9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
继续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审计机构,本
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8 月 1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
    首席合伙人:毛鞍宁
    截至 2023 年末拥有合伙人 245 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
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 2023 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近 1800 人,其中拥有
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 1500 人, 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
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近 500 人。安永华明 2022 年度业务总收入人
民币 59.06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 56.69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
24.97 亿元。2022 年度 A 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 138 家,收费总额人民币
9.01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
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
户 4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
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
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2 亿元。
    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
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
以及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曾收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出具警示函一次,涉及两名从业人员。前述出具警示函的决定属监督管理措施,
并非行政处罚。曾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所的两名从业人员出具书面警示的自
律监管措施一次,亦不涉及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监管措施不影
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和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杨林先生于 200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3 年开始为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 2 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医
药制造业和专用设备制造业。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吴晶女士于 200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 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04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3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近三年签署过 1 家上市公司年报,涉及的行业包括农副食品加工业。
    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滕腾女士于 201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 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3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近三年签署 1 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汽车制造业。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没有因执
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
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
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
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3 年审计费用为 180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 15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30 万元。2024 年的审计费用定价原则: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
根据审计工作量,参照市场价格、以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
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
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审查,认为安永华明满足为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专业能力,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经核查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
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具备为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审计服务需求。为了保持公
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4 年审计机构,并将该
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3、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
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4 年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营业
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
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