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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吉宏股份: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24-03-30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3年12月31日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安永华明(2024)专字第80003961_B02号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
                 计了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
                 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厦门吉宏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
                 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
                 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
                 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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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member firm of 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续)

                                                                 安永华明(2024)专字第80003961_B02号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杨 林




                                                                                 中国注册会计师:滕 腾



                                                中国 北京                             2024 年 3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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