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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龙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谷仕湘)2024-04-13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
《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
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忠实、勤勉履
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会议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
员会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
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谷仕湘:本科学历,金融学专业,注册会计师。1996 年 8 月至 2001 年 5 月
任湖南娄底五交化公司会计,2001 年 6 月至 2007 年 7 月任深圳正风利富会计师
事务所审计经理,2007 年 8 月至 2014 年 9 月任深圳博众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
2014 年 10 月至今任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项目经理,2020 年 2
月至今任广州市品高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11 月至 2024 年 1 月
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并按照监管规则
进行了独立性自查,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 7 次董事会、1 次股东大会,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
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未出现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公司董事会、股
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
行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
阅和积极讨论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具体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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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本报告期应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董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
独立董
          参加董事会 董事会次 参加董事会 董事会次 事会次 亲自参加董事会 东大会
事姓名
            次数       数       次数       数       数       会议       次数
谷仕湘        7            2           5              0      0            否              1

     (二)出席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 7 次审计委员会、1 次战略委员会。在董事会专门委
员会上,本人认真审议各项议案,提出专业意见。本人出席各会议情况如下:

   姓名       专门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审计委员会           7              7              0                0
  谷仕湘
              战略委员会           1              1              0                0

     报告期内并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将在
2024 年开展。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
     1、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的情况;
     2、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4、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与公司审计部保持密切沟通,报告期内关注内审部门的人员配备情况,
督促部门建立完善工作流程以及规章制度。
     本人与会计师事务所积极沟通,特别是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对审
计工作小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总体审计策略、关键审计事项、审计过程发现
的问题等进行沟通,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
客观、公正。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信息披露及时、公平。同时,密切关注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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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公司的报导,必要时向公司及有关人员询证,保障中小股东的知情权。
    2、认真学习监管机构、交易所、协会等下发的各类法规、规则和政策,加
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及时掌握新的规定,提高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
护意识,保证公司和自身的行为符合规范要求。报告期内,本人参加了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相关的课程培训。
    3、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职责,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
各项资料。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独立、客
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发表相关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按
时出席股东大会,与现场参会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听取意见建议。
    (六)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另外两位独立董事在公司董事会秘书的陪同下,前往公司
惠州工业园进行实地考察。与惠州工业园负责生产、采购、管理的高级管理人员
开展会谈,全面了解惠州工业园的运营状况,包括生产计划安排、原材料及库存
商品数量、年度采购变化、资金往来情况、固定资产管理等。同时,深入考察导
体、电线、电缆车间,了解产品生产工序、车间开机情况、产线配备人员等。
    此外,本人充分利用参加会议的机会及其他时间到公司开展现场工作,通过
会谈、微信、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
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掌握公司经营及规范
运作情况,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和可能产生的风险,积极运用专业
知识促进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关注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的运行情
况、固态电池及其关键材料研发项目的进展情况等,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
    (七)公司的配合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积极配合本人有效行使职权,
向本人提供文件资料,组织开展实地考察等工作,详细讲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
及时解答疑问。公司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指定董
事会办公室、董事会秘书等专门部门和专门人员协助本人履行职责。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定期)会议、第三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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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经过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相关议案资料,发表了同意的事前
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为 1,448.46 万元,未超过 1,500
万元的预计额度。交易过程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参照非关联方交易条款,不存
在利益输送行为,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 年年度报告》《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 年半年度报告》《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报告均由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并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2 年
年度报告》经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
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披露的财务数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
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聘用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定期)会议、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3 年 5 月 19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人作为独立董事,
经过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相关议案资料,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截至目前,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完成公司 2023 年度
财务、内控审计工作,并出具了相关正式报告。
    (四)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提名委员会对程华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
审查。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经过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相关议案资料,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工程师的议案》,提名委员会对周勇华先生的任职资格进
行了审查。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经过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相关议案资料,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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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定期)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经过认真审
阅公司提交的相关议案资料,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利润分配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定期)会议、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3 年 5 月 19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本人作为独立董事,
经过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相关议案资料,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3 年 7 月 1 日,公司披露了《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对利润
分配相关事项做出说明。当月,公司完成权益分派实施工作。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 年度,本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认真
履行忠实和勤勉义务,独立、专业、客观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专业作用,在公
司各项重大决策过程中,据实发表意见,不断提升董事会科学决策水平。同时,
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行为进行监督,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4 日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本人不再担任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衷心感谢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配合
与支持,衷心祝愿公司在董事会的领导下持续稳健经营、规范运作,实现更高质
量的发展!




                                                        独立董事:谷仕湘
                                                        2024 年 4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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