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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通灵: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4-04-18  

证券代码:300091             证券简称:金通灵             公告编号:2024-050



                      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的要求变更相应的会
计政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的原因及日期
    2023 年 10 月 25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2023〕
21 号),规定“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
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
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
关规定。
    (三)变更后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
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


                                      1
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要求进行的变更,不属于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且未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
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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