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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信诺: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04-11  

证券代码:300252           证券简称:金信诺          公告编号:2024-029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议案》,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和
要求。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26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
2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26
日9:15—15:00期间的任何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包括本人出席以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
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
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
为准。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
    6、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19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1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0栋B座27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计投票议案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
                    施地点、调整实施方式、调整内部投资结
       1.00                                                     √
                    构及使用自有外汇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
                    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2、上述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
    3、上述议案表决结果需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
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
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可以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
的,请进行电话确认)。
    2、登记要求:自然人股东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持股凭证、股东账户卡办理
登记,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
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
进行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法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
身份证进行登记。
    3、登记时间:2024年4月22日(上午9:00—下午17:00)
    4、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美洁
    电话:0755-86338291
    传真:0755-26581802
    邮箱:ir@kingsignal.com
    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0栋B座27楼
    邮政编码:518057
    5、其它事项: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 时到会
场办理登记手续。本次股东大会的会期半天,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与会人员的
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1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252”,投票简称为“金信
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
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
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
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 年 4 月 26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26日9:15—15:00期间的任何
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
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公司(本人)参加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
项议案按照本委托书的指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
件。
    委托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意思代
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是 □否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权限:参加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对于此次会议所审议议案,本公司(本人)表示如下意见: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
 100.00                                           √
             的所有提案

非累计投
 票议案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 实
  1.00                                            √
             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调整实施
方式、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使
用自有外汇方式支付募投 项
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 置
换的议案》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