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宁德时代: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24-03-16  

 证券代码:300750                证券简称:宁德时代            公告编号:2024-011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合并报表
口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412,124.83 万元,母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净
利润 3,181,445.98 万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
润为 10,324,462.59 万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6,938,970.26 万元。

    本着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
业务发展的前提下,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提出 2023 年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一)年度现金分红:以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合并报表口径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的 20% 作 为 分 配 额 实 施 年 度 现 金 分 红 , 即 以 现 有 总 股 本
4,399,041,236 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11,609,630 股后的股本
4,387,431,60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分红 20.11 元(含税)。

    (二)特别现金分红:为积极贯彻落实“质量回报双提升”专项行动,更好回
报股东,本年度拟向股东实施特别现金分红,具体情况为:以公司 2023 年度实
现合并报表口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30%作为分配额实施特别现金
分红,即以现有总股本 4,399,041,236 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11,609,630 股后的股本 4,387,431,60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分
红 30.17 元(含税)。

    综上,2023 年度公司以现有总股本 4,399,041,236 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1
中已回购股份 11,609,630 股后的股本 4,387,431,60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分红 50.28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分红 22,060,006,114.97 元。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若本次利润
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及已回 购股份
数量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中已回购股份为基数,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分配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对现金
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二、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由公司董事会在综合考虑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等因
素提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实施本预案不会造成公司流
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综上所述,本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在综合考虑了盈利能力、财
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有利于与全
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
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
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
景等因素,保障了股东的合理回报,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
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

                                     2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
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
信息的泄露。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15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