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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西钢: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2024-03-20  

证券代码:600117                              证券简称:*ST西钢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
             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
现将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
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
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业务资质:1992年首批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

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年经PCAOB认可
获得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年首批获得H股上市公司审
计业务资质。

    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               梁春           目前合伙人数量          270 人

 截止 2023 年 12 月                  注册会计师                    1471 人
 31 日从业人员类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
 别及数量                                                          1141 人
                                      会计师

    3.业务信息
                                    业务总收入                   332,731.85 万元
      2022 年度业务收入             审计业务收入                 307,355.10 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                 138,862.04 万元
                                    年报审计客户数量             488 家
                                    年报收费总额           61,034.29 万元
 2022 年度上市公司(含 A、B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
      股)年报审计情况
                                    涉及的主要行业     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
                                                       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3家

    4.职业保险及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情况        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涉诉并
 险基金和已购买       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件为:投资者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的职业保险累计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
 赔偿限额之和超       列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共同被告,被
 过人民币 8 亿        判决在奥瑞德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 5%连带赔偿责任。目前,
 元。职业保险购       该系列案大部分生效判决已履行完毕,仍有少量案件正在二审
 买符合相关规         审理阶段,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该
 定。                 系列案不影响大华所正常经营,不会对大华所造成重大风险。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
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
次、监督管理措施34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纪律处分1次;101名从业

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
措施45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王建华,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12月开始从事

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家
次。
    签字注册会计师:易永健,1994年10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5年6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11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2018年10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唐娟,2014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1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6年7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
年12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
计报告超过3家次。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
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项
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
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
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
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
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

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预计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费用合计为160万元(税前),
在上年度145万元基础上增加15万元。

    (四)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年4月27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于聘请2023年度财
务、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充分了解,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综合资质要求,能够胜
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故同意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九届董事会审
议。经公司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续聘大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年审会计机构。
    二、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
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3年度报告工作安排,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进行了审计,同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对上一年度
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进行解释性说明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
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
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
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

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及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已
消除专项说明。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
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
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和要
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

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如下: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
资质、业务 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
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
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3年4月27日,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3年度财务、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工
作进行评价,并向董事会建议续聘其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
控审计机构。
    2.2023年12月27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现场在公司308会议室
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2023年
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
审计重点关注事项等进行了沟通。

    3. 2024年3月5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行、
质控、签字4位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等进行沟通,对2023年度审计基
本情况、初步审定后基本数据、初步确定的关键审计事项、总体审计结

论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4.2024年3月19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现场
在公司308会议室召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交所及《公司章程》、

《审计委员会议事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
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
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
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
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
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
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