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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西能源: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03-28  

公司代码:600310                                                 公司简称:广西能源


                            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
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
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
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部及其分公司、全资和控股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1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100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公司治理、组织结构、企业文化、人力资源、风险控制、信息与沟通、监督控制、货币资金、采购
和应付账款、存货管理、投融资、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成本管理、销售和应收账款、会计与财务报告、
合同管理、子公司管理、关联方交易、对外担保、信息披露、反舞弊、内部报告、生产管理等系统的程
序和活动的控制。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宏观政策环境风险、金融市场风险、安全管理风险、货币资金、采购和应付账款、投融资、固定资
产及在建工程、销售和应收账款、合同管理、子公司管理、对外担保、财务报告风险等。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
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
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财务报表错报的     1.利润总额≥5%;         1.利润总额≥3%但<5%;         1.利润总额<3%;
金额范围           2.资产总额≥1%;         2. 资 产 总 额 ≥ 0.5% 但 <   2.资产总额<0.5%;
                   3.经营收入≥1%;         1%;                           3.经营收入总额<0.5%;
                   4.所有者权益总额≥1%。   3.经营收入总额≥0.5%但         4. 所 有 者 权 益 总 额 <
                                            <1%;                         0.5%。
                                            4.所有者权益总额≥0.5%
                                            但<1%。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下列情形之一:
                   1.发现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的任何程度的舞弊;
                   2.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在经过合理时间后未得到整改;
                   3.外部审计发现的重大错报不是由公司首先发现的;
                   4.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决策失误;
                   5.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处罚;
                   6.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纷纷流失;
                   7.媒体负面新闻频现;
                   8.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9.发生对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的事项。
重要缺陷           下列情形之一:
                   1.民主决策程序存在但不够完善;
                   2.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失误;
                   3.违反企业内部规章,形成损失;
                   4.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5.媒体出现负面新闻,波及局部区域;
                   6.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7.内部控制重要或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一般缺陷          下列情形之一:
                  1.民主决策程序存在但不够完善;
                  2.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失误;
                  3.违反企业内部规章,形成损失;
                  4.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5.媒体出现负面新闻,波及局部区域;
                  6.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7.内部控制重要或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说明:
    无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直接财产损失金    1 000 万元及以上,对公   500 万元(含)~1 000 万元   10 万元(含)~500 万元
额                司造成较大负面影响并以   (不含),或受到国家政府    (不含),受到省级(含省
                  公告形式对外披露。       部门处罚但未对公司造成     级)以下政府部门处罚但
                                           负面影响。                 对未对公司造成负面影
                                                                      响。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下列情形之一:
                  1.缺乏民主决策程序,如缺乏“三重一大”决策程序;
                  2.决策程序不科学,如决策失误,导致并购不成功;
                  3.违犯国家法律、法规,如环境污染;
                  4.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纷纷流失;
                  5.媒体负面新闻频现;
                  6.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7.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重要缺陷          不构成重大缺陷的其他情形,并且影响程度确定为重要。
一般缺陷          不构成重大缺陷的其他情形,并且影响程度确定为一般。
说明:
    无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内部控制流程在日常运行中可能存在一般缺陷,由于公司内部控制设有自我评价和内部审计的双重
监督机制,内控缺陷一经发现确认即采取更正行动,使风险可控,对公司财务报告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内部控制流程在日常运行中可能存在一般缺陷,由于公司内部控制设有自我评价和内部审计的双重
监督机制,内控缺陷一经发现确认即采取更正行动,使风险可控,对公司非财务报告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信息披露、财务
报告真实可靠,资产安全,业务合法合规,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2024 年公司将继续完善内部
控制体系,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优化内部控制环境,提高风险防范能力,
促进公司高效、健康、可持续发展。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唐丹众
                                                                   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