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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宝钛股份: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2024-03-30  

             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宝

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要求,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孙军、杨锐、沈

灏、潘颖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孙军、杨锐、沈灏、潘颖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

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

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

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

相关要求。




                                  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