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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山西焦化: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2024-04-23  

证券代码:600740        证券简称:山西焦化        编号:临2024-004号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9 日以送达、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在本公
司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 9 人,会议由
李峰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
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报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报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
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651,059,523.23元。根据
《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
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
    本年度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截至
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562,121,15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
金红利128,106,057.7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10.05%;
拟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后续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
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
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该预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公司临 2024-006 号《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公告》。
    (五)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定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定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关于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八)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岳丽华、李永清、张翼、李玉敏(2023 年 12 月离任)
分别提交述职报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九)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
况报告
     本报告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一)关于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二)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致同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致同审字(2024)第 140A012635 号《山
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三)关于 2023 年度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和对外担保情况的说
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致同专字(2024)第
140A008349 号《关于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
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四)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
     对于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致同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致同专字(2024)第 140A008350 号《关于山
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
告》,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公司临 2024-007 号《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度公
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五)关于 2024 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会议认为: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目前
的生产经营环境,具有合理性与必要性,定价政策按照公开、公平和公
正的原则并结合市场情况确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同意提
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公司 9 名董事会成员中,6 名关联董事李
峰、杜建宏、孙春生、王新照、王晓军、柴高贵已回避表决,由 3 名非
关联董事予以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公司临 2024-008 号《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度公
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十六)关于续聘北京德恒(太原)律师事务所孙水泉、杨晓娜律
师为公司法律顾问的议案
     会议决定:2024 年度续聘北京德恒(太原)律师事务所孙水泉、杨
晓娜律师为公司法律顾问,费用 10 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七)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拟自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起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止,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6.74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
度(其中敞口授信 136.74 亿元,其余 20 亿元均为低风险授信业务)。
     公司授权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或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
理人在授信额度内签署有关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授信手续,并授权签署相
关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与资产抵押合同或文件等手续。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公司临 2024-009 号《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等金融
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十八)关于对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
告
     该报告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认为: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
未发现财务公司资产负债比率指标不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
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相关规定和最新监管要求;财务公司严格按
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规范经营,未发现财务公司的
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关联存、贷款等金融
业务的风险可控。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致同专字(2024)第
140A008351 号《关于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
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公司 9 名董事会成员中,6 名关联董事李
峰、杜建宏、孙春生、王新照、王晓军、柴高贵已回避表决,由 3 名非
关联董事予以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九)关于规范公司经营范围表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机构关于企业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表述的要
求,公司对原有经营范围按照规范化表述进行规范调整,同时对《公司
章程》中相应的经营范围条款进行修订。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公司临 2024-010 号《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规范公司经营
范围表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二十)关于制定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已经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
议。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十一)关于制定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内部重大信息快速传递、
归集和有效管理,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
度》。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十二)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为充分展现公司在环境、社会责任及公司治理方面的工作成效,更
好的引导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不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公司编制
了《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
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十三)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定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星期四)上午 10:00 时在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召开 2023 年
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 2024 年 5 月 9 日(星期四)。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公司临 2024-011 号《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