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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电电力:国电电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2024-04-16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充分发挥审查、
监督作用,忠实勤勉履行工作职责。现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
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1月24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上海市财政局31000006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以下简称“立信”)从业人员10,730人,其中,合伙
人278人,注册会计师2,533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
告的注册会计师693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3年12月13日、12月29日,公司分别召开八届二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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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次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聘
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
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有关情况说明
    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
大信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恪尽职守,能够遵循独立、
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全面完成审计工作,对公司2022年
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因大信服务
年限届满,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
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在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后,聘任立信
为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
就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事项与大信、立信进行充分沟
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次聘任事项,且对此无
异议。
    二、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根据《审计业务约定书》,立信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
表及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计,
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等进行核查并
出具专项报告。经审计,立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
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公司2023年度
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公司于2023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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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立信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过程中,立信参与审计工作的人员具备
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
执业水平,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积极就审
计计划、年度审计重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
确保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满足各项工作要求。
    三、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1.委员会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
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指导公司 2023 年度年审会计师选聘
标准及流程,对选聘文件进行认真审查,对会计师事务所的
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
审核评价,并监督选聘全过程。2023 年 12 月 13 日,委员会
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
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该
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2.2024年1月5日、1月12日,委员会委员分别通过电话、
视频会方式与年审会计师就公司审计工作计划、进展情况等
进行沟通,督促立信在保证审计工作质量的前提下,按照审
计计划的时间安排出具审计报告等相关文件。
    3.2024 年 4 月 8 日,委员会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现场会议,
听取立信关于 2023 年度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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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汇报,并就审计师在年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进行
沟通。
    4.2024年4月8日,委员会召开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2023年度,委员会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
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等有关规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和执业能力进行审查,
积极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出具
审计报告,切实履行委员会审查、监督作用。
    委员会认为立信在公司年度报告审计过程中遵循独立、
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执业情况良好,能够满足为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的各项工作要求,较好的完成公司年度审计相
关工作,按时出具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以及其他需要发表的专项意见。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 4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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