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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电科数字: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2024-04-02  

                     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中电科数字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
尽职守,认真履职,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
计师事务所”)审计资质及 2023 年度审计工作履行了监督职责。现将有关情况报
告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
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2022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488 家
   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9 家
   执业资质:1992 年首批获得国家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
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 年经 PCAOB 认可获得美国上市公
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 年首批获得 H 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审计机构选聘工作的议案》,并对会计师
事务所选聘工作进行了监督和审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及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
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3 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及《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
等的相关要求,审计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
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及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的有效性。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
疑,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
    经审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
以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
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
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大华会
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
好的诚信状况。2023 年 10 月 25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议审议。
    (二)2023 年 11 月 30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以现
场方式召开,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就 2023 年度审计的
总体审计策略包括审计团队、时间安排、审计范围、关键审计事项等进行沟通。
    (三)2024 年 2 月 27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以现场
方式召开,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 2023 年财务报告初步审计结果,与公司管理
层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负责人就关键审计事项、终审阶段审计情况等进
行沟通。
    (四)2024 年 3 月 30 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审计计划如期完成年度审
计工作,出具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和内部控制审计意见。公司第
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审议通过《2023 年年度报
告及摘要》、《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
审议。
    四、总体评价
    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
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
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大华
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
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 2023 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
过程中,独立、客观、公正、规范执业,按照审计计划完成审计工作,出具的审
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