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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疆众和: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4-03-19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3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

规定和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对公司会

计信息质量、内外部审计、内部控制评价等事项进行了有效指导和监督。现将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分别为李薇独立董事、介万

奇独立董事和张新董事,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李薇独立董事担任。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

经验,主任委员李薇女士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独立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事务,履行监督职责。

    二、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的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5 次会议,委员认真履行职责,对相关

议题发表专业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1. 2023 年 2 月 17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

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与特变电工、特变集团 2023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关于与财务公司签订 2023 年度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公司关于与成都富江、河南远洋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 2023 年 4 月 1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

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 2022 年度资产处置及减值的议案》《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关于核销 2022 年度长期挂账应收款项、应

付款项的议案》《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

计机构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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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023 年 8 月 14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

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

金的议案》。

    4. 2023 年 12 月 4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

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支付募投项

目所需资金并以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5. 2023 年 12 月 28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

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年度财务审计计划》及《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计划》。

    三、履行职责的情况

    (一)审阅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和其他有关规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并

与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希格玛事务所”)就审计范

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密切关注审计工作的

有关情况,督促其按照审计计划开展审计工作,我们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按照企业

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

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形,不存在涉及重要会计判断、导致出具非标准无保留

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希格玛事务所的独

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认为在担任本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守《中国注册

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审计工作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




                                   -2-
则,能够勤勉、审慎地完成各项工作,出具的报告公正、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

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关注内部

审计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公司已设置了专门负责内部审计的审计监察部,并

严格按照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开展工作,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审计监察部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

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我们认为公司

内部审计运作有效,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形。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促进公司内部控制建设,认真审阅了公司

编制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我们认为公

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

定要求,建立了较为规范、健全、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公司治理制度。报告期

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内部控制制度,股东大会、

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编

制的内控评价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内控实际情况,公司内部控制实际

运作情况符合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相关要求,不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五)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23 年度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和实际发生情况进

行了审核,认为相关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关联交易价格公允;相关财

务报告中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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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持续关注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股票和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我们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及披露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以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相关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编制的《公司 2022 年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 2023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不存在虚假记载。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恪尽职守、积极履职,充分发挥监督审查作

用,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科学、合理、有效,财务报

告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保障。

    2024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积极学习新的监管要求,继续秉承审慎、客

观、独立的原则,继续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进一步加强与公司经营管

理层和审计机构的沟通,发挥专长作用,科学、有效地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和

义务,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稳健经营、持续发展。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委员:李薇、介万奇、张新

                                                   2024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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