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贵州燃气: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蓉女士)2024-04-20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黄蓉女士)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3 年的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积极维护全
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 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黄蓉,女,1978 年 5 月出生,管理科学(会计学方向)博士,现任复旦大
学管理学院会计学教授。2022 年 5 月至 2023 年 8 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期间,本人具备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 3 次,召开董事会 7 次。2023 年任期内,本
人认真参加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严格履行独立董事忠实勤勉义务。对提交
董事会的全部议案予以认真审议,了解公司日常经营和运作情况,积极参与讨论
并提出合理建议。除回避事项外,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
提出异议。出席情况如下:
                                     以通讯                          是否连续
                        现场参                  委托出     缺席董                出席股
独立董事     应参加董                方式出                          两次未亲
                        加董事                  席董事     事会次                东大会
  姓名       事会次数                席董事                          自参加董
                        会次数                  会次数       数                    次数
                                     会次数                          事会会议
  黄蓉          4          0           4           0         0          否           2

         (二)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任期内,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

  司章程》《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

  等相关规定,积极参加各专门委员会,运用自身经验和知识,认真履行职责,有

  效发挥独立董事和各专门委员会在公司治理、重大决策中的积极作用。2023 年

  任期内对所有审议的专门委员会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出席情况如

  下:

                          2023 年召开         应参加会议                     委托出席次
   专门委员会类别                                            参加次数
                           会议次数               次数                           数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3                3              3               0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5                3              3               0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3                1              1               0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 年任期内,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

  进行积极沟通,就公司年度审计计划、内部控制事项、审计初步结果与会计师事

  务所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充分关注审计工作范围、审计业务时间安排、审计

  工作进展、风险评估情况,有效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高度重视与中小股东的沟通,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关注公司 e 互动

  答复、公司舆情信息等多种方式,了解中小股东的诉求和建议。通过了解公司目

  前与投资者的沟通渠道以及问询回复情况,掌握公司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情况,

  积极履行维护中小股东权益的职责,监督公司提高治理水平。
    (五)学习培训情况

    本人通过观看视频或直播方式参加了贵州证监局、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

《上市公司注册制改革政策解读专题培训》。积极掌握资本市场最新政策法规,

进一步提高业务能力及职业素养,更好地履职尽责。

    (六)其他工作情况

    2023 年任期内,本人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独立董

事工作规则》规定,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现场参加会议、电话、微信、

邮件等多种途径,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

主动了解公司相关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知识及

独立作用,并向公司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在工作中,公司认真做好相关会议

组织工作,及时传递文件资料和汇报公司相关情况,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的

工作条件,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履职的情况。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重大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

聚焦高质量发展,深度参与公司战略研究,积极向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建言

献策,从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以及维护中小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对增强公

司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了重要作用。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3 年任期内,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及公司《关

联交易实施细则》规定,对《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4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审议,并对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和交易内容进行

了审核。本人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

原则,关联方按照合同规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
利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23 年任期内,审议了《关于 2023 年度融资方案的议案》,并对公司对外

担保公告以及对外担保进展情况进行审查。本人认为,公司对外担保的主体均为

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况。公司除与关联方发生的正常经营

性资金往来外,不存在股东或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及薪酬情况

    2023 年任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薪酬情况进行了

审核,认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及薪酬事项程序合法、公正、有效,

薪酬发放符合有关法律以及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等规定,未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情况。

    (四)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3 年任期内,审议了《关于聘请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核,

本人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

格、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上市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法定条件。在向公司提

供服务的过程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独立完成

公司财务和内控状况审计。

    (五)利润分配审核情况

    2023 年任期内,审议了《关于<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人认

为,该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表决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六)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23 年任期内,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管
理办法》的规定,本人认真审核了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

公司已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重大缺陷,亦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七)公司董事会改组情况

    2023年任期内,本人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第三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进行了审查。认

为,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发现有《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

的不得任职的情形。

    (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情况

    审议了《关于转让贵州燃气(集团)遵义市播州区燃气有限公司 50%股权暨

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通过审核本次交易的背景及定价情况,本

人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和实际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加强保障

公司天然气稳定供应,减少天然气供应保障不确定性因素;本次交易的出售价格

公允、合理,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有关制度的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九)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2023 年任期内,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审议了《关

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拟募集资金进行合法合规的募集、使用及管理,不存在募集

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 年,本人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审

慎的原则和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履行了独立董事的相关职责。运用自

身专业知识和经验,促进了董事会和独立董事所在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决策规

范、科学与高效,切实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推动公

司健康、持续、稳健发展。



                                                       独立董事:黄蓉
                                                      2024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