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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北矿科技:北矿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2024-04-09  

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



                       北矿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
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
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
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
务所”)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
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执业资质:1992 年首批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
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 年经 PCAOB 认可获得美国上市公
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 年首批获得 H 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70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471人,其中签署过
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141人,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
数48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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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涉诉并承担民事责任
的案件为:投资者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共
同被告,被判决在奥瑞德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 5%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
案大部分生效判决已履行完毕,仍有少量案件正在二审审理阶段,大华会计师事
务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该系列案不影响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正常经营,不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造成重大风险。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5 次、监
督管理措施 35 次、自律监管措施 4 次、纪律处分 1 次;10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
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5 次、监督管理措施 46 次、自律监管
措施 7 次、纪律处分 3 次。
    4、2023 年年审项目成员信息及诚信记录、独立性情况
    签字项目合伙人:吕志先生,2008 年 6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 年 10 月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 年 11 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9 年
11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2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谭建敏女士,2008 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 10 月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 年 11 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9
年 11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2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玲女士,2005 年 11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 2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 年 8 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
年 12 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 2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
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
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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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
聘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
结合公司 2023 年年报工作安排,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
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标的公司业绩承
诺完成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根据审计准则要求,就审
计工作范围、审计方案和计划、年报审计要点及风险评估程序、总体审计结论等与
公司管理层、治理层以及独立董事进行了沟通。

     经审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
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
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
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
司提供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2023 年 3 月 22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一致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
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4 年 1 月 16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以现场
会议形式召开,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审前
沟通,对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计划安排、独立性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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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表审计工作计划》和《大华会
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3 年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计划》。

     (三)2024 年 3 月 27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以现场
会议方式召开,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现场
沟通,对 2023 年度审计基本情况、审定后基本数据、重要审计事项、总体审计结论
等相关事项进行沟通讨论,审议通过了公司审计工作总结报告、2023 年年度报告相
关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
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
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
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 4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