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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矿业: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黄国良)2024-03-29  

                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黄国良


    作为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2023

年度履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密切

关注公司经营情况,按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公正、审慎

地发表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积极为公司的稳定健康发展出谋划策。

现将2023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黄国良,男,1968 年 12 月生,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

师。历任中国矿业大学管理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会计系副主任、会计系主

任、工商系主任、管理学院副院长;现任中国矿业大学管理学院教授,校学术委

员会委员,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委员会主任,兼任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淮北矿业独立董事。

    (二)关于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对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对任职独立董事所应

具备的独立性要求进行了逐项自查,并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性自查情况表,

确认符合任职的独立性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本人亲自出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历次会议,包括 2022 年年度股东
大会和 7 次董事会会议。在深入了解情况的基础上,本人对各会议审议事项,经

审慎考虑后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投弃权或者反对票情形。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

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委员。2023 年,本人亲身出席前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历次会议,包括

审计委员会会议 6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 次。在参

加专门委员会会议期间,本人重点关注了公司及主要子公司经营业绩、关联交易、

内部审计发现问题、管理层变动等事项。本人充分运用专业优势和实务经验,以

谨慎态度作出独立客观判断,保证了对公司的持续有效监督。

    3.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亲自出席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3 年第一次会议,对

公司收购青东煤业 37.5%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本人参与了公司 2023 年度各次董事会决策,对公司利润分配、关联交易、

续聘外部审计机构、聘任公司副总经理、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等事项发表了

明确的独立意见;对公司与控股股东等有可能存在潜在利益冲突的事项进行监督,

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本人谨慎行使公司

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未发生提议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

师事务所以及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形。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对接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认真审阅并认可公司 2022 年

度审计工作总结及 2023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

照计划执行,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指导性意见,提高了内部审计的工

作成效。

    报告期内,本人与会计师事务所就 2022 年年报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
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就审计期间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讨论

并审慎解决,未发现审计中存在的其他重大事项。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与公司组织的“2022 年度业绩说明会”,现场出席

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积极主动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充分了解中小股

东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公司管理层反馈,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现场工作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在公司的积极配合下,本人通过实地调研、现场会议、电话沟通、

电子邮件、公众媒体等多种方式,全面了解和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重大事项,

就公司所面临的经济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内控建设等情况与公司充分交换意见。

审查了董事会召开程序、必备文件以及能够做出合理准确判断资料信息的充分性。

及时听取管理层对公司年度经营情况等重大事项以及财务状况的汇报。与年审会

计师就审计工作有关内容进行了充分沟通。在对公司经营管理、规范运作等情况

进行深入了解的基础上,向公司提出相关建议,促进公司实现管理提升和健康持

续发展。公司对开展的现场考察和交流给予了积极配合,保障了本人各项工作的

顺利进行。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

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人认为公司2023年度关联

交易事项决策程序合规,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

公司独立性不产生影响。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
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定期报告均

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

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其中《2022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本人认为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

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人审阅了

该报告,并对公司内控制度和运行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

的内部控制体系且运行良好,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

    (三)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续聘202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针对该议案本人发表了事前认可意

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

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公司续聘

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

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和应急管理部发布的《关于印发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下属非

煤矿山开采、建设工程施工等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进行的相应变更。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本人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会计估

计变更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

理的议案》,本人对聘任副总经理的提名程序、任职资格等方面进行审核,认为
公司聘任副总经理的程序、任职资格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

年度薪酬兑现结果进行审议,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符合公

司有关薪酬政策、考核标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并严格按照规定发放,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 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对

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独立行使职权,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

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本人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秉承审慎、勤勉、独立的

原则,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和协作,

深入掌握公司经营状况,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具有建设性

的意见和建议,为促进公司的健康可持续发展而努力。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黄国良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