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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铝国际: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4-03-29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核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3 年,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审核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铝国
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
定,在职责范围内开展工作,主要负责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
机构工作;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
发表意见;协调外部审计机构与管理层的沟通,并按照有关
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开展工作,维护公司
及股东的整体利益。现将审核委员会 2023 年履职情况报告
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包括独
立非执行董事萧志雄先生(委员会主席)、独立非执行董事
童朋方先生、非执行董事周新哲先生(张文军先生因工作原
因于 2023 年 4 月 11 日辞去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委员职务后,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委任周新哲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委员),
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二、会议召开情况
    2023 年,审核委员会于 3 月 2 日、4 月 26 日、5 月 26
日、6 月 28 日、8 月 18 日和 10 月 25 日召开了 6 次会议,
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变更审计师等 17 项
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在财务报告、相关会计估计、公司治理、
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等方面为公司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审
核委员会就定期报告的审阅、审计工作与审计师进行了沟通
和讨论,听取了审计师的汇报。2023 年审核委员会委员出席
会议情况如下:
                                  应出席会议   实际出席会议
  姓名             职务                                       出席率
                                      次数         次数
           委员会委员及主席、独
 萧志雄                               6             6          100%
           立非执行董事
           委员会委员、独立非执
  童朋方                              6             6          100%
           行董事
           委员会委员、非执行董
  周新哲                              4             4          100%
           事
  张文军   委员会委员、非执行董
                                      1             1          100%
(已离任) 事

     三、履职情况
     (一)审核公司财务报告
     审核委员会对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听取了审计师对公
司年度、半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情况的汇报并进行审核,与审
计师就重要事项进行沟通,与管理层及审计师就公司 2023
年经营情况及市场情况进行讨论,要求公司持续加强内部控
制管理,组织内控人员培训,提高内控管理水平。
     (二)审核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
     审核委员会审议批准了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及《2022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重点审核内部控制
测试发现的主要缺陷及整改情况,对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编
制相关的岗位设置、人员素质以及培训安排等进行审核,并
与审计师就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范围、审计发现和审计意见
等进行了讨论,就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做出独立评价,对
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与生产经营的协同效应提出相关建议。
    (三)持续关注公司合规建设
    审核委员会督导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各类事项的合规
情况进行监督,通过定期听取公司的内部审计、法治建设、
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业务的情况汇报,了解公司合规建设的
进展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外部监管机构发现问题的整改情
况,对公司合规队伍建设、合规业务开展进行了指导,并多
次提出专业建议,为推动公司合规建设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
用。
    (四)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国务
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及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国有企业、上市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 4 号)
及财政部、国资委《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承担中央企业财务决
算审计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11〕 24 号)的相关规
定,公司原聘任的审计服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年限已达
到可连续审计年限的上限,审核委员会与大信充分沟通,了
解并确认大信对辞任公司审计师事项并无异议,亦无因辞任
须请公司股东关注的事项。公司管理层向审核委员会汇报了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遴选情况,包括会计师事务所的实力
规模、专业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及相关审计费用报价等,
最终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从
初步评选中胜出。致同合伙人亦向审核委员会汇报了致同的
境内团队和香港团队的专业能力、服务经验、团队配备、审
计程序与方法、整体工作推进计划、沟通协调机制等情况。
    此外,审核委员会主席亦代表审核委员会到访致同香港
办公室,与致同的合伙人就公司重大会计事项处理、香港团
队和境内团队配置及配合情况、与审核委员会沟通机制的设
置情况、审计服务的范围及收费情况等事项进行了沟通。审
核委员会对致同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
况、独立性、审计费用以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的恰当性
进行了分析,认为致同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
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
需求,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向董事会
提议聘请致同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服务机构。
    (五)评估外部审计师工作
    审核委员会在与管理层进行商讨和评估后,对致同 2023
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审核委员会认为,致同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独立客观性、专业水平、财务信息
披露、与审核委员会沟通效果等方面较好的履行了审计机构
的责任和义务。
    四、总体评价
    2023 年,审核委员会恪尽职守,独立有效地履行了管理
职责,认真研究专业事项,在财务报告编制与披露、内控有
效性与合规建设、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内外部审计监督、法
治建设和风险管理等方面提出了独立的意见和建议,为推动
公司高质量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
                                   2024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