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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睿能科技: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广培)2024-03-27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李广培,作为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公司独立董事现场工作制度》有关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
责,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就2023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等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报告期内,本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李广培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年3月出生,博士。现任
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系教授;公司独立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独立履行职责,与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
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具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
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报告期内,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出席股东大会 3 次,董事会会议 7 次,
审计委员会会议 5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3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 1 次,均亲
自出席会议,不存在未亲自出席的情况。会议以举手结合记名投票方式表决,本
人均投赞成票并签署表决票。
    本人和其他独立董事依法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并与相
关人员进行沟通,结合自身专业知识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意见。
             (一)出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和其他独立董事出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独立董事           本年应出席      亲自    以通讯                 投票情况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委托   缺席
    姓名             董事会次数      出席      方式                 (弃权、反   (共召开 3 次会议)
                                                     次数   次数
                 (共召开 7 次会议) 次数      次数                 对次数)
    汤新华               7             7         -      -    -          -                 3
林晖(2023 年                                    -      -    -          -
                         3             3                                                  -
  10 月选举)
    李广培               7            7       -       -      -          -                 3
徐培龙(2023
                         4            2       -       2      -          -                 3
年 10 月离职)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和其他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各专门
       委员会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姓名      (共召开 5 次会议)   (共召开 3 次会议)        (共召开 1 次会议) (共召开 1 次会议)
 汤新华                 5                      -                         1                   -
 林晖(2023 年
                        -                      2                         -                    -
 10 月选举)
 李广培                 5                      3                         -                    1
 徐培龙(2023
                        -                      1                         1                    -
 年 10 月离职)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履职情况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相关规定审议公司审计报告、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聘任审计机构等事项;审核公司财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及时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拟任的独立董事进行
       审查及提名,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相关规定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的薪酬,听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汇报,同时就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项进
       行认真审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4、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根据相关规定审议公司募集资金理财、奇电
电气年度业绩完成情况,切实履行了战略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5、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内,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和其他独立董事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机构华兴会
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积极沟通,提高公司内审部成员的业务
知识和审计技能,以及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
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我们在听取了双方的诉求后,进行了必要的协调
工作,履行协助公司审计工作完成的各项职责。
    (五)现场工作、与中小股东的沟通等情况
    1、年度报告沟通情况
    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外部审计机构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编制了《进场审
计前与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的沟通函》。本人与其他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委员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审前沟通,对年审工作的审计范围、审计计
划、审计要点、重要时间节点、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问题、人
员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并签署了相关材料。
    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后,本人与其他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
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年审过程中的审计重点、审计难点等相关重要事项进行了充分
的沟通,督促年审注册会计师按照审计计划提交审计报告。
    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外部审计机构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编
制了《初步出具审计意见后与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的沟通函》。本人与其他独
立董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初审后沟通,对年审
的基本情况、审定后基本数据、初步确定的关键审计事项、总体审计结论等相关
事项进行了沟通,并签署了相关材料。
    2、了解公司情况及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和其他独立董事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他会议,
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并对相关会议决议执行情况及投资项目等相关事项进行检查;
以及通过参与公司的业绩说明会,回复中小股东的提问,进一步加强了与中小股
东的沟通交流。
    3、本人和其他独立董事除现场参会讨论议案外,经常保持与公司管理层及
外部中介机构的沟通交流,报告期内,通过电话、微信及视频方式,与公司董事
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沟通大约 10 次,与中介机构沟通大约 3 次,就公司日常经
营状况、重大事项、年度报告等进行沟通。
    公司报送的各类文件,本人均会认真仔细阅读,并多渠道关注公司的日常经
营状况,跟踪公司重大事项进展动态,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公司管理层提出合
理的建议。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和其他独立董事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意见如
下: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系日常生产经营所需,运作过程及表决程序,符合《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日常关联交易公平、合
理,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相关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审核公司编制的定期报告等相关内容,认为公司定期报告的财务数
据准确详实,相关内容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向投资者充分披露了公司
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等相关信息;
    以及通过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的审查,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不
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加强了内控规范的执行和落实,在强化日常监督和专
项检查的基础上,对公司的关键业务流程、关键控制环节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
自我评价,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提高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作效率,保护广大投资者
利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相关事项。
    (三)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
    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
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事前审查,认为华兴会计
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和丰富的执业经验,在服务过程中,
审计人员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
尽的职责。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提议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股权激励的事项
    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
薪酬方案进行审查,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
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长远利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时就公司股权
激励解锁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
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股权激励解锁的事项。
    (五)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事项
    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
投资决策进行研究,重点关注募集资金理财及使用募集资金收购奇电电气的业绩
承诺事项,切实履行了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公司战略委员会同意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奇电电气 2022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事项。
    (六)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况;不存在被收购的
情况;未发生公司独立董事聘用、解聘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
或者核查的情况;未发生公司独立董事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事项;未
发生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
更正。
    本人和其他独立董事持续关注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大股东等承
诺人作出关于持股和减持、避免同业竞争、规范关联交易、关联方资金占用等承
诺的履行情况。报告期内,所有承诺履行事项均按约定有效履行,承诺人未发现
违反承诺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 年,本着客观、公正的独立性原则,本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全面
关注公司发展状况,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充分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与执业
经验,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针对可能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发表独立
意见,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2024 年度,本人将继续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重点关注年度审计、募集
资金使用、关联交易、资金占用等重点事项,加强与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
作,进一步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独立董事(签名):李广培
                                                       2024 年 3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