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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凯马B: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和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2024-01-10  

   证券代码:900953        证券简称:凯马B       公告编号:临2024-002



                      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和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和监事会已任期

届满,为顺利完成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依据《公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现将第八届董事会和监事会的组成、董事候选人和监事候选人的提名、本次换届

选举的程序、董事和监事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八届董事会和监事会的组成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 名,独立董事 3 名。

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由 7 名监事组

成,其中非职工监事 4 名,职工监事 3 名。监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和职工代表

会议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本次换届选举的方式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换届选举董事、非职工监事由公司股东大会采

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其中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实行分开投票;职工监事由

公司职工代表会议选举产生。

    三、董事候选人和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提名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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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董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董事会

书面提名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非独立董

事人数。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

董事会书面提名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独立

董事人数。

    (三)非职工监事候选人提名

    公司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监事会

书面提名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提名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非职工监

事人数。

    (四)其他说明

    符合条件的股东,也可以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在公司股东大会通知发出后、股东大会召开前 10 日,以临时

提案的形式进行提名董事候选人和非职工监事候选人。

    四、本次换届选举程序

    1、提名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4 年 1 月 16 日 17:00 止按本公告载

明的方式向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提名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

    2、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监事会将对被提名的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

形成审核意见,确定候选人名单,提议召开股东大会,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独立

董事提名人和候选人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发出之前,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和

《公司章程》作出相关声明;

    3、公司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资料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审核;

    4、召开股东大会进行选举,并将选举结果以股东大会决议的形式披露;

    5、召开董事会,确定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组成,选举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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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董事和监事任职资格

       (一)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董事应为自然人,应当具备履

行职务所必须的知识、技能和素质,并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其应尽的职

责。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5 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

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 3 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尚未届满;

    (7)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8)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公司独立董事除具备上述董事任职资格外,还必须保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并满足下述条件:

    (1)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

    (2)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法律、会计或者经济等工作

经验;

    (3)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3
    (4)具有中国证监会要求的独立性;

    (5)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

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1)在公司或者公司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

社会关系(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

等);

    (2)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

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前五

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

子女;

    (5)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

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的人

员;

    (6)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

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

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

要负责人;

    (7)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8)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

程》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三)监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监事应为自然人,应当具备履


                                     4
行职务所必须的知识、技能和素质,并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其应尽的职

责。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监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5 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

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 3 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尚未届满;

    (7)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8)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9)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提名人应提供的文件

    1、提名人须提供如下文件:

    (1)提名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自然人股东需提供本人签字的身份证复

印件(原件备查),法人股东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提名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持股证明文件;

    (3)提名人签署的《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提名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4)被提名候选人签署的《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情况表》原件(格式

见附件);

    (5)被提名候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5
    (6)被提名候选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7)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还需提供《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

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履历表》、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复印件;

    (8)本次提名的其他有必要说明的文件。境外提名人提供的上述材料,请

同时提供中国驻当地领事馆的认证文件。

    2、提名人提供文件的方式

    (1)本次提名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

    (2)提名人须在 2024 年 1 月 16 日 17:00 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邮寄至(以

收件邮戳时间为准)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猛

    联系电话:021-52046604

    联系邮箱:wm@kama.com.cn

    联系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 1958 号



    特此公告。



                                                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日



    附件:1.董事候选人推荐书(模板)

          2.监事候选人推荐书(模板)




                                    6
附件 1

                 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推荐书


推荐人:

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类别:非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请在董事类别

打“√”)

推荐的董事候选人姓名:

推荐的董事候选人年龄:

推荐的董事候选人性别:

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是□ 否□

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信箱等)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的简历:(包括学历、职称、详细工作履历等,可

另行附页)

其他说明:(如有)



                             推荐人:(盖章/签名)



                                                  年 月      日



                             7
附件 2

                 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推荐书


推荐人:

推荐的监事候选人类别:监事□(请在监事类别打“√”)

推荐的监事候选人姓名:

推荐的监事候选人年龄:

推荐的监事候选人性别:

推荐的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是□ 否□

推荐的监事候选人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信箱等)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推荐的监事候选人的简历:(包括学历、职称、详细工作履历等,可

另行附页)

其他说明:(如有)



                             推荐人:(盖章/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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