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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公告2000-10-26  

						                          金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将于近期公布《配股说明书》、《配股说明书》是本次配股的法律文件,股东和其他投资人在做出认购本次配股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配股说明书》,并将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一、本公司1995年6月5日召开的第十届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配股方案已获中国证监会复审同意,批准文号为证监发审字[1995]69号。
    二、配股方案概要:
    1、配股比例及数量:按1995年度送红股的A股总股本183884649万股计,配售比例为10:2.5(即在1994年末A股总股本的基础上每10股配售3股),向全体A股股本配售45971162万股普通股。其中社会公众和内部职工部分配售31974083万股,国有股部分配售255.7186万股,法人股部分配售11439890万股,国有股东、法人股东均已表示放弃本次配股权,并愿意以每份0.1元的价格转让是次配股要权;因此,公众股东还可依10:1.094的比例有偿获得国有股东、法人股东转配部分,未售出部分作自动弃权处理。在国务院就国家股、法人股流通问题未做新规定以前,由国家拥有法人持有的本公司配股权出让后,受让者由此增加的股份暂不上市流通。
    2、配股的认购方式:股东凭持有股份直接缴款认购其获配股份,从国有股东、法人股东受让配股权的投资者凭配股权转让比例,价格缴款认购可配部分。
    3、咨询地点:中国深圳市和平路42号金田大厦24楼
    联系人:卓宾、胡济荣 电话:0755-5573548转32406

                              金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一九九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