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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农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续聘2018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2018-11-13  

						           深圳中国农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续聘 2018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深圳中国农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召开
第九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前向独立董事提供了关于续聘 2018 年度会
计师事务所的相关材料。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就该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论证,
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司董事会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供了相关资料,独
立董事对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审查。

    2、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
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和内部
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

    3、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客观、真实,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关于续聘 2018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
九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曾凡跃   苏晓鹏   孙俊英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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