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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农科技:关于续聘2018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18-11-13  

						证券代码:000004             证券简称:国农科技             公告编号:2018-066

           深圳中国农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18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和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公司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度财
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其能够
提供专业、优质的服务,并能按时完成公司的审计工作和提交审计报告,公司拟
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参照 2017 年度报酬,拟定审计费用共计人
民币 38 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人民币 3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 8
万元,公司另负担审计人员的食宿费用。

    二、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90676050Q

    执行事务合伙人:梁春

    成立日期:2012 年 02 月 09 日

    营业场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
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
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帐;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
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
期货业务资格,能够独立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满足上市公司财务审计
工作的要求。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
分的调查和了解,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18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3、公司监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能力资质能够
满足公司财务及内控审计的要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
度审计机构。

   四、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对续聘 2018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独立董
事对拟聘请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事前审查,该会计师事
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
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将《关于
续聘 2018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五次临时
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对续聘 2018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拟续聘
2018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客观、真实,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 2018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3、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8 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续聘 2018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中国农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