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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农科技: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2019-04-10  

						                 深圳中国农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采取的保密措施
                        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深圳中国农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国农科技”)
拟发行股份购买北京智游网安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重组”
或“本次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要求,筹划本次交
易期间,国农科技已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宜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采取
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具体情况如下:
    一、国农科技与相关方就本次交易进行初步磋商时,采取了必要的保密措施,
知晓相关敏感信息的仅限于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的核心参与人员。公司股票
停牌后,公司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编写、递交了交易进程备忘录、内
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等相关材料。
    二、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国农科技就本次交易
聘请了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公司等中介机构,
并与上述中介机构签署了《保密协议》。国农科技与上述中介机构保证不向与本
次交易无关的任何第三方(包括协议各方及其所属企业内与本次交易无关的人员)
透露信息提供方就本次交易所提供的保密信息。
    三、在国农科技召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董事会会议过程中,相关的保密信息
仅限于国农科技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国农科技的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严格履行了诚信义务,没有泄露保密信息。
    四、国农科技多次告知内幕信息知情人员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履行保密义务,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公开或泄露内幕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
股票。公司已对本次重组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其直系亲属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
了自查,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核查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其直系
亲属股票账户,确保没有发生内幕交易。
    综上,国农科技已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保密信息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中介机
构及经办人员严格遵守了保密义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不存在利用该内幕信息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特此说明。



                                         深圳中国农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