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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农科技: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04-26  

						                     深圳中国农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8 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

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充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认真履行监事会的监督

职权和职责,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在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依法

运作情况、财务状况以及内部管理制度、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等进行了

监督和核查,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18 年度监事会的主要工作报

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8 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 6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第九届监事会 2018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于 2018 年 1 月 23 日上午在深圳市南

山区中心路 3333 号中铁南方总部大厦 503 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

应到监事 3 人,实到 3 人。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提请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刊登在 2018 年 1 月 23 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18 年 4 月 27 日上午在深圳市南山区中心路

3333 号中铁南方总部大厦 503 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 3 人。审议通过了

如下议案:
   (1)《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并提请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提请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提请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5)《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并提请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7)《监事会关于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本 次 监 事 会 决 议 公 告 刊 登 在 2018 年 4 月 28 日 的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



    3、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8年8月24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
监事3人,实到3人。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2018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4、公司第九届监事会 2018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于 2018 年 9 月 28 日上午在深圳市南

山区中心路 3333 号中铁南方总部大厦 503 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

应到监事 3 人,实到 3 人。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方式出售公司所持山东北大高科华
泰制药有限公司50%股权的议案》;
   (2)《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方案的议案》;
   (3)《关于<深圳中国农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的议案》;
   (5)《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
      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6)《关于本次重组是否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7)《关于资产评估机构的独立性、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目的的相关
      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8)《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
      性说明的议案》;
   (9)《关于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的议案》。
    本 次 监 事 会 决 议 公 告 刊 登 在 2018 年 9 月 29 日 的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



    5、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18 年 10 月 30 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

应到监事 3 人,实到 3 人。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6、公司第九届监事会 2018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于 2018 年 11 月 12 日上午在深圳市

南山区中心路 3333 号中铁南方总部大厦 503 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
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 3 人。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方案的议案》,并提请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
   (2)《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并提请2018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请2018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深圳中国农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及摘
      要的议案》,并提请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的议案》,并提请2018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6)《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
      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并提请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7)《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企业产权转让合同>的议案》,并
      提请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8)《关于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的议案》,并提请2018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
   (9)《关于续聘2018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提请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
    本 次 监 事 会 决 议 公 告 刊 登 在 2018 年 11 月 13 日 的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



    二、监事会对公司有关事项的监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通过列

席每次董事会、股东大会,了解和掌握公司经营运作和财务状况,对公司生产经营、财

务状况和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行了广泛监督。现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事项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18 年度,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人员能够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规范运作,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决策程序完全合法;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

管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维护了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


    2、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检查,公司 2018 年度财

务报告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

报告。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在所有重大方面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18 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募集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无募集资金的行为。


    4、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出售山东北大高科华泰制药有限公司 50%股权。


    5、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无关联交易的行为。


    6、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无对外担保的行为。


    7、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

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证监会、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已建立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并有效执行;公司

现行的内部控制体系较为规范、完整,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设置合理,保证了公司

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切实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

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实际运行情况。



    三、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在 2019 年度,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

事规则》等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责,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同时,监事会将会继续加强

监督职能,依法列席、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并监
督促进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通过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以及财务状况的监督检查,进

一步加强内控制度,防范经营风险,从而更好地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




                                               深圳中国农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