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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农科技:2019年度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报告2020-04-28  

						                       深圳中国农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报告


    作为深圳中国农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九届、第十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2019 年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独立履行职责,诚信、勤勉地展

开各项工作,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项专业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

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有效地保证了公司运作的合理性和公平性,切实维护了公司

和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同时,公司对于我们的工作也给予了极大的支持,

没有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现将 2019 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原第九届独立董事参会情况

   姓   名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      委托出席(次)       缺席(次)

   孙俊英                 2                      2                 0               0

   苏晓鹏                 2                      2                 0               0

   曾凡跃                 2                      2                 0               0

    第十届独立董事参会情况

   姓   名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      委托出席(次)       缺席(次)

   曾凡跃                 8                      8                 0               0

   肖永平                 8                      8                 0               0

   陈欣宇                 8                      8                 0               0

   仇夏萍                  0                     0                 0               0
    注:董事会于报告期内进行了换届选举。曾凡跃、苏晓鹏、孙俊英作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共参加了 2 次董事会;曾凡跃、肖永平、陈欣宇作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共参加了 8 次董事会,
其中曾凡跃于 2019 年 11 月 13 日离职,仇夏萍于 2019 年 11 月 13 日起任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19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了 10 次董事会会议,3 次股东大会。我们按照规定和要求,按

时出席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议案,并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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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充分行使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利

益。



       二、2019年度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依据国家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共发表19项独立意见,

没有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议案事项提出异议,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                会议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意见类型

 2019年      第九届董事会2019 1、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      同意

 4月9日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 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2019年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 1、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独立意见              同意

4月24日      次会议            2、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3、关于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

                               意见

                               4、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

                               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5、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2019年      第十届董事会2019 1、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      同意

5月24日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 的独立意见

 2019年      第十届董事会2019 1、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      同意

6月21日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 的独立意见

                               2、关于未来三年(2019-2021年)股东回报规

                               划的独立意见

                               3、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聘任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

 2019年      第十届董事会2019 1、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      同意

7月19日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 独立意见

 2019年      第十届董事会第一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同意

8月29日      次会议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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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2019年    第十届董事会2019 1、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   同意

10月18日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 的独立意见

 2019年    第十届董事会2019 1、关于续聘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同意

10月28日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 2、关于出售广州火舞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

                            权的独立意见

                            3、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日常工作情况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积极履行职责,对于需经董事会审议的议案,事先认真审核有关材

料,深入了解有关议案情况,确保独立、审慎、客观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在日常工作中,能够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各

项法规和规章制度,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切实提高保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能力。在此

基础上,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保

证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确保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

得信息,要求公司加强自愿性信息披露,切实维护了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

权益。


    (二)公司调查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利用出席公司董事会和定期报告编制督察过程中,听取公司管理层对

于经营状况、规范运作方面以及财务运作情况、风险控制方面的汇报,随时关注外部环境

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问询公司内控制度建设和落实情况,分析公司主业经营盈利不

足的原因,为公司加强内部管理、防范经营风险提出了客观意见。


    (三)对公司治理活动的监督

    报告期内,通过参与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监督决策程序,深入企业调查了解生产

经营管理情况,积极参与财务报告编制督察,审慎发表表决意见和独立意见等活动,确保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与管理层之间权责分明、各司其职、协调运作、制衡有力

的法人治理结构,“三会一层”依法行使各自的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公司与控股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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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之间在机构、人员、资产、财务、业务方面完全分开,独立运作,自主经营,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完善。


    (四)落实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

    1、公司信息披露方面:能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

制度》的有关规定,监督2019年度公司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2、公司投资和经营管理方面:2019年,凡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公司投资和经营管理方

面的重大事项,我们都事先对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如有疑问主动向相关人员询

问、了解具体情况,并运用专业知识,在董事会决策中发表专业意见。


    (五)自身学习情况

    我们不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切实增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

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四、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我们作为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积极参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开展的日常工作。我们按照《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年度审计工作规程》的规定,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审计前,就年报审计工作安排与

财务负责人进行了沟通。在年报的审计过程中,注重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持续沟通,对年

审会计师提交的审计计划提出了建议,召开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见面会,沟通审计过程中

发现的问题,在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切实履行了职责。



    五、其他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也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

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以上是我们 2019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我们将继续本着诚信、

勤勉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

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权益。

    公司董事会、经营班子和相关人员在我们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

支持,在此特别表示衷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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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任独立董事:肖永平    陈欣宇     仇夏萍

原任独立董事:曾凡跃    苏晓鹏     孙俊英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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