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农科技:关于2019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专项说明2020-04-28
证券代码:000004 证券简称:国农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9
深圳中国农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 年 4 月 27 日,深圳中国农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现对该预案作出专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 2019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9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099,367.87 元,母公司净利润为 28,718,631.14
元,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年度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21,130,039.96
元,本公司合并资本公积金余额为 1,197,149,130.56 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状
况,综合考虑到公司 2020 年度资金使用计划,公司计划 2019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
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 2019 年度拟不进行权益分派的原因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八条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实施现
金分红时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
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
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二)当年每股收益不低于 0.1 元;(三)审计机构
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四)公司无重大投
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
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
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且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 2017 年度、2018 年度母公司未分配利润均低于零,公司 2019 年度实
现扭亏为盈,但利润微薄,基本每股收益为 0.0369 元。根据《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状况,综合考虑公司长远发展和短期经营发展
实际需要,公司拟定 2019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支持公司各项业务的经营发展以及流动
资金需求,满足公司日常营运需要,更好地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
本预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上述权益分派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因公司刚刚完成重大资产重组,综合考虑公司目前实际经营状况,为了进一步提
高财务的稳健性,保障 2020 年度公司经营的良好运转,公司从实际出发制定了
上述权益分派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战略,不存在违法、违规和损害公
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拟定该预案并提
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9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全体股东
的长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权益分派预案。
五、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中国农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