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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农科技:独立董事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2020-05-13  

						          深圳中国农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中国农大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0年第

二次临时会议,并对聘任董事会秘书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经审阅黄冰夏女士的相关资料,黄冰夏女士具备担任董事会秘书的相关

专业知识、工作经历及任职资格,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

格证书,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

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亦未受到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惩罚和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能够胜任董事会秘书岗位职责的要求。

   2、本次聘任董事会秘书的提名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聘任黄冰夏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独立董事:肖永平    陈欣宇    仇夏萍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