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国农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深圳中国农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 会 2020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们认真审阅了会议拟 定的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1、公司董事会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合法有 效。 2、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可在保证流动性及资金安全性 的前提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运作产生不利影 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 1.2 亿元额度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独立董事:肖永平 陈欣宇 仇夏萍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