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华网安:关于权益分派预案的专项说明公告2021-04-28
证券代码:000004 证券简称:国华网安 公告编号:2021-012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权益分派预案的专项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
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0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
公司 2020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二、公司 2020 年度拟不进行权益分派的原因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截至 2020
年期末,公司 2020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64,623,126.77
元,母公司净利润为-14,132,083.89 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年度母公
司 可 供 股 东 分 配 利 润 为 6,997,956.07 元 , 公 司 合 并 资 本 公 积 金 余 额 为
1,199,551,834.89 元。
考虑到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和现金流情况,2020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确保公司长远发展提供必要的、充足的资金,为投资
者提供更加稳定、长效的回报。
今后,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
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
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现状和未来发展规划,
提出的 2020 年度拟不进行权益分派的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章程》
中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该权益分派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
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同意 2020 年度权
益分派预案。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关于利润分配
的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及未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