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华网安:关于回购注销业绩补偿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21-05-27
证券代码:000004 证券简称:国华网安 公告编号:2021-023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业绩补偿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
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
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1 年 5 月 18 日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北京智游网安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业绩补偿
方案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股份回购及注销相
关事项的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关于收购北京智游网安科技有限公司业
绩承诺实现情况及业绩补偿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及 2021 年 5
月 19 日披露的《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
根据公司与业绩承诺方彭瀛、郭训平、深圳市睿鸿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珠海
横琴普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郑州众合网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补
偿协议》及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将以人民币 1.00 元的总价定向
回购注销业绩承诺方 2020 年度应补偿公司的股份 9,049,599 股,占公司回购前
总股本的 5.48%。
本次回购注销业绩补偿股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165,052,625 股减少至
156,003,026 股,注册资本将由 165,052,625 元减少至 156,003,026 元。
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股份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
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
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
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
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
继续履行。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
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