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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华网安: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22-04-30  

                        证券代码:000004             证券简称:国华网安               公告编号:2022-015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已任期
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29 日召开的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
届选举暨提名第十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两名,职工代表监事一名,
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经控股股东深圳中农大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推荐,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提名黄亚琪女士、李钰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
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上述监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由阮旭里先生担任(简历
附后)。阮旭里先生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
十一届监事会。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将继续依照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履行监事义务和职
责。


    特此公告。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黄亚琪女士简历:
    黄亚琪女士,198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学学士,
现任桂林市奇亚商贸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桂林市星雨商贸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本公司监事。
    黄亚琪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
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
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
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
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
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黄亚琪女士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及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李钰女士简历:
    李钰女士,197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企业
人力资源管理师,历任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深圳市深
深宝投资有限公司综合部经理及投资部经理;现任本公司行政人事总监、监事,
北京智游网安科技有限公司行政人事副总经理。
    李钰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
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
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
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钰女士符合《公司法》、《公司章
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阮旭里先生简历:
    阮旭里先生,199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金融学硕士学
历,历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深圳国科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山东北大高科
华泰制药有限公司董事,广州火舞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
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山东中安恒宁应急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秘书。
    阮旭里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
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
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
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
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
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阮旭里先生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及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