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国华: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5-28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作为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华网安”)的独立董事,
我们出席了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规定,我们审阅了会议拟定的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个人履历及相关资
料进行了认真审核,我们认为本次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具备法律、行政法规
所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具备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不存在《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有关限制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
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其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聘任黄翔先生为公司总经理,李琛森先生、付志伟先生为公
司副总经理,陈金海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阮旭里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独立董事:肖永平 仇夏萍 钟明霞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