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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国华:项目管理制度2022-11-29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项
目实施中的责任和权限,强化项目授权的管理,维护项目实施的工作秩序,对
项目的质量、进度和工作量加以监控,以保证项目的正常进行,根据国家相关法
律、法规规定和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项目实施。


                              第二章 定义


    第三条   项目是公司根据社会发展及市场需要,由市场商务部或项目组牵
头,在一定时间周期内组织实施的活动。
    第四条   项目管理是指按照权责分明、公开公正、精简高效、科学决策的
原则,对项目的准备、立项、实施、验收等关键环节进行规范和指导。
    第五条   项目管理以项目经理为核心组建项目工作小组,遵循规范化、标
准化、流程化的管理理念,制定项目管理方案,整合调用资源,构建项目管理
体系,推进项目计划,控制项目风险,实现项目的预定目标。
    第六条   适用范围
   (一)集成类工程:将软件、硬件与通信技术组合起来为客户解决信息处
理问题的业务工程,包括软件设备安装工程、综合布线工程等。
   (二)分包工程:对系统集成和软件类工程第三方分项合作工程实施管理。
   (三)其他大型产品交付项目管理的工程。
    第七条   项目成员岗位及职责说明
   (一)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作为项目交付的核心,负责项目的整体管控;负责公司内部跨组
织资源协调,确保项目顺利开展;代表公司与客户管理团队进行定期沟通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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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期项目报告,负责整个服务项目的具体组织和管理;召集季度总结会和工作协
调会;确保项目交付符合客户预期;作为与用户间的主要接口,负责向用户汇
报服务情况、变更需求等情况,并及时将有关要求反馈给公司内部相关部门;
接受用户投诉和协调用户需求的变化,及时反馈制订应急计划,报告公司领导
和用户负责人;对项目的风险负责。
    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项目经理应从合同签订前就进行项目前导,承接项目
交付所需的需求调研及总体设计方案,并基于此制定详细实施方案,从实施计
划的制定、执行,直至项目的完工验收。
    (二)项目小组成员
    由项目经理根据项目需要动态组建项目小组,小组成员包含架构设计、软
件开发、系统测试、质量管理、文档编写、系统实施、售后服务、商务等人员。
项目小组需经所属公司总经理审批后组成。
    (1)架构设计: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负责软件项目需求整理,出具系统详细
设计方案,并确保技术路线正确性。
    (2)软件开发:由前端、后端软件开发工程师根据详细设计方案,进行系
统原型设计、UI 交互、功能代码编写等软件开发工作。
    (3)系统测试:编写测试用例,对软件系统的功能、性能进行逐一验证。
    (4)质量管理:根据质量管理要求严格控制软件开发各环节,保证项目交
付质量。
    (5)文档管理:收集、规整和编写项目过程中的相关技术文档,包括技术
方案、用户手册、过程记录等。
    (6)系统实施:负责项目阶段化演示、部署以及用户培训、答疑等工作。
    (7)售后服务:在合同约定的项目有效期内,提供系统升级和运行服务所
需要的各类售后服务保障。
    (8)商务:配合项目经理跟进处理有关项目的商务市场工作。


                           第三章 项目管理流程


    第八条   项目流程管理环节主要由项目立项、项目实施、项目验收和结项
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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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项目立项和转正



    第九条     公司各业务部门,根据规划可以发起已签约、待签约业务或者自
用等项目。项目发起人可以是个人、小组或者部门等。
    第十条     待签约项目,项目经理发起实施预立项审批申请,同时附上《项
目实施计划》、《项目实施(维护)预算表》。
    第十一条    已签约项目(指主合同流程审批流结束),项目所属公司商务决
策委员会指派项目经理后,项目经理发起立项审批申请,同时附上《项目实施
计划》、《项目实施(维护)预算表》。项目经理需及时发起立项,立项时间
不得晚于项目验收时间。
    第十二条     项目变更,由项目经理发起项目经理变更/项目计划变更/费用
变更流程,并由项目所属公司商务决策委员会确认。


                             第五章 项目实施


    第十三条     项目正式启动实施时,按需要举行项目启动会议,由项目经理
组织召开,项目所属公司商务决策委员列席参加。会议议程包括但不限于:项
目介绍、发起人对项目的描述、项目需求和背景、项目目标或者目的、项目范
围、团队角色和职责、项目实施方案、风险管理计划及下发相关资料。
    第十四条     项目经理根据项目实施方案、执行计划和其他项目实施配套文
档,指导和管理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
    第十五条     合同额超过(含)300 万项目,项目经理应按时向商务决策委
员会汇报项目实施进度。
    第十六条    项目执行过程中,商务经理全程参与项目并提供协作支持。
    第十七条     项目执行过程中,遇到项目经理无法决定的重要问题,应采取
问题升级制度,按照突发问题应急流程,由项目经理发起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商
务决策委员会进行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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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八条     项目经理根据项目进度要求,在项目实施完成后进行项目初验
和项目终验,并将验收报告同步至财务部。


                       第六章 项目变更、中止与结项



    第十九条     项目经理专业客观评估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发生的项目变更,对
影响项目交付成本、工期、内容、风险等关键要素的,应及时发起项目变更申
请,项目变更申请由项目经理提出并起草编写,通过邮件或书面形式发送至项
目所属公司商务决策委员会审议,经批准后,按照合同变更程序进行。
    第二十条     项目经理在项目变更申请审批通过后,应及时将项目变更信息
向项目组内部通报,并同步送达至用户,更新项目实施方案和执行计划,并向
公司相关部门报备,按照新计划继续执行。
    第二十一条     非正常项目终结,由项目经理确认,经由必要的审批流程,
对项目进行相关的法律风险评估,明确应对策略。非正常项目终结必须经项目
所属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批通过后执行。
    第二十二条     项目验收通过,取得用户认可的验收报告后,项目组应及时
释放资源,方便公司开展其它项目。


                             第七章 资料归档



    第二十三条     项目组中的文档管理人员将全部项目执行中的全部文档,包
含设计文档、实施文档、验收文档、变更文档和重要会议纪要等进行收集汇总,
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归档处理,同步报送至财务部。
    第二十四条     重要项目文档应参照相关规定做档案归集,并在时效期内存
储保存,以方便查阅和追溯。


                           第八章 项目成本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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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五条     成本管理是对项目各个环节成本的管理,项目经理要对项目
过程的预算、统计核算、成本监控进行有效的监控,确保项目成本在目标成本
之内。
   成本包括:
   (一)立项预算包含的费用:
   (1)交通费;
   (2)住宿费;
   (3)出差补贴;
   (4)项目材料装订费;
   (5)软硬件采购/外包;
   (6)其他;
   (二)人工成本。
    第二十六条     项目采购的硬件,项目组应做好出入库管理,每季度末及年
末将“在库项目硬件盘点表”同步至财务部。
    第二十七条     项目相关人员依据本制度第四章完成项目立项,财务部根据
项目实施计划和财务预算指标,对资金投入、支出、占用、耗费等进行事中的
计算和控制。项目有关物资的采购、领用应根据项目进度的需要和财务预算组
织进货,分批或分期投入。
    第二十八条     财务部应根据立项预算、采购预算、实施预算逐笔审核各项
用款,并按用款所属项目进行核算,未经立项的工程项目用款以及超过立项的
用款(含领用材料和设备购置)应暂停支付,并通知项目经理。
    第二十九条     项目经理在项目实施执行过程中,对超财务预算或调整项目
实施方案,需要相应调整财务预算内容。项目经理应发起立项变更申请,经项
目所属公司商务决策委员会审批。
    第三十条     项目经理对项目的成本管理与其绩效考核进行挂钩管理,根据
公司规定确定奖惩。


                               第九章 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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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本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执行。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
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章
程等制度为准。
    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
    第三十三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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