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ST国华: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住所及董事会成员人数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22-11-29  

                        证券代码:000004                 证券简称:ST 国华              公告编号:2022-067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住所及董事会成员人
             数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8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
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住所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及
《关于变更董事会成员人数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

      由于北京智游网安科技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补偿股份回购注销事项,公
司总股本由 156,003,026 股减少至 132,848,008 股,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8
日披露的《关于业绩承诺补偿股份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47),
公司拟对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相关内容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
         15600.302600 万元。                     13284.800800 万元。

             第十九条    公 司的 股份 总 数 为       第十九条    公司 的 股份 总 数 为

         15600.3026 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 13284.8008 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
  2
         普通股 15600.3026 万股,其他种类股 普通股 13284.8008 万股,其他种类股

         0 股。                                  0 股。
      二、变更公司住所

      公司办公地址已于近期搬迁至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孖岭社区凯丰路 10 号
翠林大厦 12 层,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3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办公地址变更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1),公司拟对公司住所及《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
行修订,相关内容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五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福田           第五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福田

        区梅林街道梅都社区中康路 126 号卓 区梅林街道孖岭社区凯丰路 10 号翠林
  1
        越 梅 林 中 心 广 场 ( 南 区 ) 卓 悦 汇 大厦 12 层。

        B2206A。


      三、变更董事会成员人数

      为进一步优化董事会结构,提高董事会的决策效率,完善公司治理,公司拟
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 9 人变更为 5 人,并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相关内容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 四 十 三条   有下 列情 形 之 一       第 四 十 三条    有 下 列情 形 之 一

        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以 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以

        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 6 人时;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 规定人数或者本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

  1     股本总额 1/3 时;                        之二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

        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股本总额 1/3 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 5 名董

  2      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可以设副董 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可以设副董

         事长 1 人。                        事长 1 人。


      人数变更后的董事会由在任董事黄翔(董事长)、李琛森、吴涤非、肖永平
(独立董事)、仇夏萍(独立董事)组成,独立董事钟明霞女士此前已提出辞职
申请,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2 日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2-055),该辞职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董事会人数的相关议案后
生效。




      上述变更事宜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相关事宜,
变更内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为准,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
条款内容不变,上述变更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