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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国华: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2023-01-14  

                          证券代码:000004               证券简称:ST 国华            公告编号:2023-003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股东北京中关村并购母基金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北京中关村并购母基金投资中

  心(有限合伙)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3
  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股
  东北京中关村并购母基金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北京中关村并购母基金投
  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关村并购基金”)计划在该减持计划披露之
  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
  过 9,360,181 股(即不超过公司当时总股本 156,003,026 股的 6%)。

       近日,公司收到中关村并购基金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
  函》,截至目前,该减持计划已到期,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
  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减持计划的实施完成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数量占总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名称                                       (元/股)       (股)       股本比例(%)
中关村
           集中竞价        2022 年 11 月 14 日
并购基                                              10.03       1,328,400           1.00
                交易       -2023 年 1 月 12 日
  金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份性质
名称                               股数(股)    (156,003,026   股数(股)   (132,848,008
                                                   股)(%)                   股)(%)
中关        合计持有股份           12,120,506            7.77 10,792,106             8.12
村并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9,538,227            6.11    8,209,827           6.18
购基
                有限售条件股份      2,582,279            1.66    2,582,279           1.94
 金

           注:公司在中关村并购基金减持计划披露后发生股份回购注销事项,总股本
       由 156,003,026 股变更为 132,848,008 股。此外,上述比例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
       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中关村并购基金持有公司股份 12,120,506 股,占公
       司总股本(156,003,026 股)7.77%。本次减持后,中关村并购基金持有公司股
       份 10,792,106 股,占公司总股本(132,848,008 股)8.12%。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中关村并购基金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
       情形。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
构和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中关村并购基金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