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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沙河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14-03-31  

						证券代码:000014            证券简称:沙河股份         公告编号:2014-004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 2014
年 3 月 17 日分别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4
年 3 月 27 日下午 15:00 在深圳市南山区白石路 2222 号沙河世纪楼四
楼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 名,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勇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13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利
润分配及分红派息的预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3 年度公司合并报
表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为 28,754,423.82 元,母公司净利润为
8,980,455.62 元。母公司净利润提取 10%法定公积金 898,045.56 元后
的余额,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185,938,308.40 元,减去 2013 年已实
施的 2012 年度分配股利 5,042,629.67 元及计提的任意盈余公积
6,568,235.56 元,2013 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182,409,853.23
元。
    根据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考虑到股东利益及公司长
远发展需求,公司拟以 2013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201,705,187 股为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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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0.15 元(含税),共拟
派发现金红利 3,025,577.81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存以后年度分配。
    三、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内部控
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四、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公司《独立董
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五、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聘请公司 201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具备多
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够满足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告
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因此,同意聘
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报酬为人民币 38 万元。
    六、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聘请公司 2014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4 年度内
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报酬为人民币 16 万元。
    七、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4-2015 年度拟向深业沙河(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借款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为满足业务发展资金
需求,公司 2014-2015 年度拟向深业沙河(集团)有限公司申请不超
过人民币 9 亿元的借款额度(含已发生的人民币 4 亿元),借款利率上
浮不超过同期人民银行基准利率的 15%。此议案审议通过后一年有效。
    该事项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陈勇、温毅、董方、黄一格回避
了表决。独立董事对此项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具体情况详见《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2015 年度借款关联交易

                                2
公告》。
    八、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4-2015 年度拟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2015 年度拟为控股子公司合计提供
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9 亿元的借款担保(含已担保金额人民币 1.5 亿元)。
此议案审议通过后一年有效。
    截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为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额为人民币 1.5
亿元。该子公司是长沙深业置业有限公司,为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拥有 100%股权的子公司。2013 年度公司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2.6%。2013 年度公司无逾期的担保及涉及诉讼的
担保。
    具体情况详见《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2015 年度拟向控股
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九、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4-2015 年度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资助的议案;
    为支持控股子公司的发展,保证其资金需要,同时为履行股东职
责,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2015 年度拟为控股子公司(包括但
不限于长沙深业置业有限公司、新乡市深业地产有限公司以及因公司
2014-2015 年度业务拓展需要拟成立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资助累计
额度人民币 9 亿元(含已提供的人民币 2.5 亿元)。此议案审议通过后
一年有效。
    截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资助总
额累计为人民币 2.5 亿元,占本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37%。
    具体情况详见《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2015 年度拟为控股
子公司提供融资资助的公告》。
    十、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公司《第八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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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会换届提名》的议案;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已满三年任期。根据股东单位的推荐及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提名,经公司董事会研究,提名陈勇先生、温毅
先生、张选昭先生、董方先生、黄一格先生、刘泰康先生、庞大同先
生(独立董事)、范值清先生(独立董事)、张方亮先生(独立董事)
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第八届董事会董
事的任期自 2013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
    以上十项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一、以 9 票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召开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2014 年 4 月 22 日(周二)上午 10:00
    2.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白石路 2222 号沙河世纪楼四楼本公司
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出席对象:2014年4月1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因故不能出
席的可授权委托代表出席;本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特别邀请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1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13 年年度报告摘要》
的议案;
    2.审议公司 2013 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预案;
    3.审议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审议关于《聘请公司 201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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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审议关于《聘请公司 2014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6.审议公司 2014-2015 年度拟向深业沙河(集团)有限公司申请
借款额度的议案;
    7.审议公司 2014-2015 年度拟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8.审议公司 2014-2015 年度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资助的议案;
    9.审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换届提名》的议案;
    10.审议公司《第八届监事会换届提名》的议案。
    上述议案详细内容刊登在《证券时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 上。
    (三)会议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
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
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
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
和授权委托书;
    3.登记时间:2014 年 4 月 22 日上午 9:00 -9:30;
    4.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白石路 2222 号沙河世纪楼二楼公司董
事会办公室;
    5.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
到场。外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应在出席会议时
提交上述证明资料原件)。
    (四)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凡
    联系电话:0755-86091298
    联系传真:0755-86090688(传真请注明:转董事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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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白石路 2222 号沙河世纪楼二楼公司董事
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518053
   五、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时间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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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个人简历


    陈勇,男,汉族,1970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1991年7月本科毕
业于安徽大学,1994年7月硕士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历任深圳市物业
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秘书科科长、下属国贸发展公司总经理、
吉发仓储公司总经理和本部资产部经理;深圳市沙河实业(集团)有
限公司资产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兼沙河医院支部书记;沙河实业股份
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未持
有上市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惩戒。
    温毅,男,汉族,1962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历任
武汉工学院(现为武汉理工大学)院团委副书记、系党总支副书记;
深圳市沙河工贸发展公司副总经理;深圳市沙河联发科技实业有限公
司总经理;深圳市沙河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人事部经理、综合办公
室主任、总经理助理、资产保全部经理、经营管理部经理;新乡市深
业地产有限公司董事长;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
司总经理、董事会董事。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张选昭,男,汉族,1966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政
工师。1987年8月-1992年1月,在广东省大埔县田家炳第三中学任教,
兼任校团委书记;1992年2月-2000年7月,在深圳市旅游(集团)公
司下属单位任办公室主任;2000年8月-2006年3月,任深圳市沙河实
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办公室副主任、主任;2006年4月至今,任沙
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董事会董事。未持有上
市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惩戒。
    董方,男,1973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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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任深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深业置地有限公司董事。2006年9月加
入深业集团有限公司,历任深圳市公路勘察设计院测设队队长、深圳
市交通局路隧建设管理办公室建管科科长、惠州广河高速公路有限公
司副总经理、深业集团投资部总经理、项目发展部总经理、地产运营
管理部总经理。现任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黄一格,男,1968年11月出生,拥有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高级会
计师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11年11月加入深业集团有限公司,现
任深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及财务总监、深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深
圳控股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深圳市农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08年5
月至今,兼任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监事。曾任深
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及财务总监、深圳市农科集团公司财务总
监、新一佳超市有限公司行政管理总监兼财务副总监及投资总经理、
四川迪康产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等职。现任本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董事。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刘泰康,男,1954年3月出生,毕业于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工学硕
士,中共党员,研究员,原任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十三研究所
所长,2012年1月至今任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十三研究所咨审委
常务主任委员,本公司第三、四、五、六、七届董事会董事。未持有
上市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
    庞大同,男,出生于1945 年,北京航空学院毕业,高级工程师。
先后任职于国营798 厂、电子工业部生产司生产处副处长、企管处副
处长,中电集团生产经营部副主任,中电总公司生产局副总经济师,
中电深圳公司副总经理,深圳中康玻璃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
深圳赛格日立彩色显示器件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深圳市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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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展局党组书记、局长,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总裁,深圳市商业联合
会会长,中国中小企业协会特邀副会长,深圳市企业家摄影协会最高
荣誉主席,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没有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范值清,男,1949年12月16日生,1977年恢复高考入学(财会专
业研究生、政治经济学本科生),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职称;1982
年起在江西财经大学从事教学科研,1989年调深圳特区,主要在中央
和深圳市国资委系统的国企担任财务负责人(电子工业部现代电子实
业有限公司、深圳市深华工贸总公司、深圳市东海爱地房地产公司等);
同时兼职受聘省市政府机构和企事业单位的高级专业职务(广东省高
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职称的评委兼专业组专家,深圳市社会科学院
暨深圳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的高级财务顾问,2003年至2010年期间受
聘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深宝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天地集团),
深圳大学、深圳经理进修学院客座教授等);从八十年代起公开发行
著作《投资经济学》以及财务方面的论文和译文。现任本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张方亮,男,汉族,1961 年 1 月出生,中共党员,西南政法大学
经济法硕士研究生学历,律师,仲裁员。曾任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
官;深圳发展银行监察室主任。1994 年起从事律师职业,在公司法律
顾问、房地产、金融、证券、刑事辩护等法律业务领域有丰富经验。
现任广东圣方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人。兼任广东省律师协会文
体委员会副主任、广东省律师协会证券委员会委员、深圳仲裁委员会
仲裁员、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外部董事。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
量,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没有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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