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河股份: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专项公告2014-06-21
证券代码:000014 证券简称:沙河股份 公告编号:2014-020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专项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监局相关文件要求,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对公司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了核查,
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股东、关联方和公司不存在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
司承诺及履行》要求的承诺,不存在超期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二、公司控股股东深业沙河(集团)有限公司在本公司股权分置
改革方案中曾承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将其拥有的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10%的股份,分三年出售给公司管理层。
2006 年 9 月 30 日,国务院国资委下发的《关于印发<国有控股上
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06]175
号)第九条规定,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所需标的股票来源不得由单一国有
股股东支付或擅自无偿量化国有股权。由于承诺方深业沙河(集团)
有限公司为国有独资企业,因此,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无法实施,该
项承诺已无法履行。
三、其他相关说明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本公司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