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河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03-31
证券代码:000014 证券简称:沙河股份 公告编号:2015-07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 2015 年 3
月 17 日分别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5
年 3 月 27 日上午 9:30 在深圳市南山区白石路 2222 号沙河世纪楼四
楼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委
托出席董事 2 人。董方先生因工作原因委托黄一格先生表决,刘泰康
先生因工作原因委托陈勇先生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勇先生主持,
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
议案:
一、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4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
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的预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4 年度公司合并报
表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为 60,783,578.72 元,母公司净利润为
44,466,225.72 元 。 母 公 司 2014 年 净 利 润 提 取 10% 法 定 公 积 金
4,446,622.57 元、提取 40%任意盈余公积金 17,786,490.29 元后的余
额,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182,409,853.23 元,减去 2014 年已实施的
2013 年度分配股利 3,025,577.78 元,2014 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
为 201,617,388.31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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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考虑到股东利益及公司长
远发展需求,公司拟以 2014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201,705,187 股为基
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0.19 元(含税),共拟
派发现金股利 3,832,398.55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存以后年度分配。
三、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内部控
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四、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公司《独立董
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五、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请公
司 201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具备多
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15 年度财
务报告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因此,
同意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
告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报酬为人民币 38 万元。
六、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请公
司 2015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5 年度内
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报酬为人民币 16 万元。
七、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5-2016 年度拟向深业沙河(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借款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为满足业务发展资金
需求,公司 2015-2016 年度拟向深业沙河(集团)有限公司申请不超
过人民币 9 亿元的借款额度(含已发生的人民币 4 亿元),借款利率上
浮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 15%。此议案审议通过后一
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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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事项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陈勇、温毅、董方、黄一格回避
了表决。独立董事对此项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具体情况详见《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2016 年度借款关联交易
公告》。
八、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5-2016 年度拟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2016 年度拟为控股子公司合计提供
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9 亿元的借款担保(含已担保金额人民币 2.7 亿
元)。此议案审议通过后一年有效。
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实际担保额为人民币 2.7 亿元。2014
年度公司担保总额占公司本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37.3%。2014 年
度公司无逾期的担保及涉及诉讼的担保。
具体情况详见《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2016 年度拟向控股
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九、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5-2016 年度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资助的议案》;
为支持控股子公司的发展,保证其资金需要,同时为履行股东职
责,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2016 年度拟为控股子公司(包括但
不限于长沙深业臵业有限公司、新乡市深业地产有限公司以及因公司
2015-2016 年度业务拓展需要拟成立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资助累计
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9 亿元(含已提供的人民币 3 亿元)。此议案审议通
过后一年有效。
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资助总
额累计为人民币 3 亿元,占本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41.5%。
具体情况详见《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2016 年度拟为控股
子公司提供融资资助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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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补
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因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庞大同先生向董事会提出书面辞
呈,导致公司独立董事成员不足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股东单
位的推荐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提名,经公司董事会研究,提名
熊楚熊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见附件),
任期自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止。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
异议后,方能提交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
政策变更的议案》;
十二、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
<公司章程>的议案》;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及修订案于同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十三、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
<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修改后的《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修订案于同日登载在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四、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
<公司现金分红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改后的《公司现金分红管理制度》及修订案于同日登载在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五、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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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后的《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修订案于同日登载在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六、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
<公司董事会各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修改后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及修订案、《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工作细则》及修订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及
修订案于同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七、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
<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修改后的《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及修订案
于同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八、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
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召开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于同
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以上一、二、五至十项,十二至十五项,共计 12 项议案须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其中议案十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
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批;议案四作为 2014 年度股东大会的
一个议程,但不作为议案进行审议。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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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个人简历
熊楚熊,男,1955 年出生,博士,教授,注册会计师,先后毕业
于西南财经大学会计系和厦门大学会计系,1992 年在厦门大学获经济
学博士学位后,分配到深圳大学会计专业任教,曾在英国曼彻斯特大
学作访问学者。现为深圳大学教授。未持有沙河股份公司股份,没有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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